第一百三十六章 雨夜,第二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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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
外面是乌云密布,雷声隆隆,如珠帘般的雨幕贯穿天地之间。
但是楚牧峰并没有因为这样的天气,就待在家里休息。
打了个雨伞,他直奔京城兵马司胡同而去。
四兄弟中,沈浪虽然是个不务正业的主儿,但也有擅长的事儿,那就是喜欢收藏和研究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
就如同一般人玩收藏,都是以字画古玩为主,他却偏好手串珠子。
这颗血佛珠,或许沈浪能看出来来历。
来到兵马司胡同沈清风原来居住的那个院子。
自从发生野鬼叩门的案子后,沈清风嫌弃这里晦气,刚好沈浪说想要出去住,于是干脆将这套宅子转让给他。
客厅中。
沈浪没想到楚牧峰这大雨天还过来,但也没觉得有什么好奇怪,大家这么熟了,根本不必客套。
“唉,这鸟天真快腻歪死我了,又闷又潮湿,每天睡觉都跟上刑似的,难受的要命,老四,要不咱们干脆去戴河避暑吧!”沈浪拍了拍泛起波澜的肚子,满脸不爽地说道。
“我说老三,你就知足了吧!”
楚牧峰拿起桌上用井水浸过的西瓜,咬了两口,笑呵呵地说道:“你都这么享受了,还在这里抱怨,那些贫民区的老百姓和流浪汉们岂不是活不下去了?”
“如果觉得这种日子过得不安逸,要不我送你去炮儿局里面住个两天,保证你出来后上了床就呼呼大睡,绝对不难受。”
“得得得,免了吧,你那是想要我的命啊!”
沈浪晃动着双手,也拿起一块冰镇西瓜吃着,看着外面院子里面的雨,随意说道。
“老四,咱们兄弟几个也有段日子没聚了,要不今儿中午喊老大老二过来,就在我这里,我让下人去附近馆子整点酒菜回来?”
“瞧这雨下得跟瓢泼似的,估计一时半会是不会停的,正好吃完了后,咱们再打几圈牌娱乐娱乐。”
“行,你做主吧!”楚牧峰无所谓地说道。
放着现成的土豪不打,那去打谁?
“得嘞,我来安排这事,我先去打个电话!”沈浪说着就站起身来,放下西瓜准备去打电话。
“先别急,我这里有件事问问你。”楚牧峰抬手拦住道。
“什么事?还需要问我?老三,你不是开玩笑吧?”沈浪不由得笑道。
“你先瞧瞧这个!”
楚牧峰将兜里将那个袋子拿出来,将那颗血佛珠倒在掌心递了过去。
沈浪接过来后,漫不经心地扫了眼笑道:“嗨,我说这不就是一颗紫檀佛珠吗?有什么好稀罕的?”
“老三,这颗佛珠可不一般,你最好仔细瞧瞧,看看能不能看出点门道来。”楚牧峰神情凝重道。
“哦,是吗?”
看出老四的郑重其事,沈浪也收起笑脸,将佛珠拿在手里仔细打量起来。
这么一看,他眉宇间闪过一抹异色,带着几分惊诧道:“咦,这颗佛珠的确有讲究啊!”
“什么讲究?”楚牧峰带着几分期待问道。
“等我再好好看看!”
沈浪又仔细看了一遍后,这才确定道:“老四,你的这颗佛珠是密宗的法器,而且我敢肯定还是密宗中的分支小欢喜宗。”
“密宗?小欢喜宗?那是什么宗派?”楚牧峰不解地问道。
“来,坐下,我给你详细的说说。”
沈浪果然是对这样的偏门最擅长,拿着这颗佛珠就侃侃而谈。
“密宗是从佛教圣地流传到我国的,是佛教的一种宗派,讲究什么样的佛法我就不和你说了,说了你也不会感兴趣。”
“你只要知道密宗在我国没有完整的传承就成,其原因便是三武一宗灭佛。”
楚牧峰点了点头,这个历史他倒是知道。
“所以现在密宗的传宗最完整的是在日寇那边!小欢喜宗就是岛国密宗才有的一种流派,这个流派修习佛法却不禁女色,甚至还鼓励双修之法,所以说小欢喜宗有很多女修士。”沈浪抬手指了指东北那边。
“我敢肯定这颗佛珠是从岛国密宗分支小欢喜宗流传出来的,是因为这个标志,你看到了吗?只有那边的小欢喜宗才会用这种标志,这是独家徽记。”
沈浪说着就将佛珠底部举起来,看到那个图案时,楚牧峰并没有多少吃惊的意思。
因为他之前也看到过,只是不清楚什么意思而已。
那是一朵花瓣,名为樱粟。
而这朵樱粟花又是不一样的,花瓣上有着很复杂的纹路,不懂行的即便是看到这些纹路,也不会清楚是什么意思。
“你说的标志是指这朵樱粟花吗?”楚牧峰抬头问道。
“不不不,樱粟花是小欢喜宗的标志这不假,但真正的标志却是上面的字,你看到那些纹路了吧?给你说,这些纹路其实就是四个字,翻译成咱们汉语就是欢喜之上!”
“所以我才敢肯定,这就是小欢喜宗的标志,而只要是小欢喜宗的人,都会佩戴这样的佛珠。”
沈浪说到这里,不禁有些狐疑地问道,“老四,你这里怎么会有小欢喜宗的佛珠呢?是从哪里搞来的?”
“要知道这样的佛珠对他们来说就是身份的象征,一定会贴身收藏,绝对不会随便丢失,你这颗佛珠有什么说法吗?”
岛国密宗!小欢喜宗!紫檀佛珠!
楚牧峰嘴里念叨着,感觉这个案子仿佛被一层迷雾给笼罩了。
他最初想着的是,凶手要么是五年前的那位所谓的真凶,要么就是最新冒出来的一个疯狂的模仿者,再怎么想,都没有想过会是岛国来的佛徒。
可沈浪的话说得很明确!
这颗佛珠就是小欢喜宗的,而这个宗派只有在岛国才有,难道说真是岛国人过来干得不成?
“老三,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咱们华夏的人去岛国小欢喜宗修习?”
“这样的话,他也就是小欢喜宗的信徒不是,也就能佩戴这样的佛珠对吧?”
“这个……”
沈浪略微有些迟疑,摇摇头不置可否的说道:“你要是这样说的话,我也不敢肯定了,但我敢肯定的是,佛珠绝对是和小欢喜宗有关系。至于到底是岛国的人,还是咱们华夏的人,这个不好说。”
“行,我知道了!”
有沈浪这番话在,楚牧峰心里多少有点数。
这样的话语最起码已经能证明一些事,自己今后调查的话也有了方向,不会一无所知地抓瞎。
“去吧,给老大老二他们打电话,咱们今儿个中午整点。”
心情颇佳的楚牧峰收起珠子,笑着说道。
“行,我这就安排下去!”沈浪笑着应道。
这年头,只要有钱,就是妥妥的大爷,家里养几个下人很正常,有什么事只要吩咐一声就成。
破案的事儿放到周一,今天还是先好好联络联络兄弟感情。
……
当夜。
雷声没了,雨也小了不少,但依然淅淅沥沥下个不停,在街道上汇聚成一条条溪流。
北平城大多数地方都已经陷入一片漆黑,受到天气影响,平日里还能出来三五成群聊聊的街坊领居,只能待在家里,也没其他什么娱乐活动,便早早睡了。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摇摇晃晃,跌跌跄跄地从街上走过来,走着走着噗通一声就摔倒在地。
但这个人似乎根本不在意浑身上下都湿透了,也没有因为嘴角都磕破了流血而感到痛苦。
慢慢爬了起来,带着满身的酒气,他就跟疯子一般指手画脚,大喊大叫。
“你们这帮孙子,今儿个一个都别走!喝,咱们继续喝,不把你们喝趴下,我就把柳字倒着写!”
“咦,人呢,你们都去哪了?快点过来陪我喝酒啊!”
他一边叫嚷着,一边继续东扭西歪地走着。
很快,这个醉鬼就拐弯走进了街边的一条胡同内。
这条胡同叫做积水洼。
胡同里面是一片漆黑,两边都是房檐上掉落下来的雨水,地面也是坑凹不平。
他就这么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走着走着就感觉后面好像有什么动静,他下意识地停下脚步,转身看过去。
但是都没有等到他能转过头,背后的人就猛地捂住了他的鼻子,短短几秒之后,他就昏了过去,软软瘫倒在地上。
黑衣人戴着一张牛头面具。
他居高临下地俯瞰着这个躺倒在水坑中的男人,眼神里充满冷漠,慢慢蹲下身子。
面具人抓起了对方的右手,扬起手中握着一柄砍刀,没有任何迟疑犹豫的意思,猛然间挥落下来。
“啊!”
剧烈疼痛的刺激下,让原本昏迷的男人陡然醒来,发出一声哀嚎,努力将双眼睁开一条缝,依稀看到一道身影,拎着一个手,消失在胡同里。
他拼命挣扎着站起身来,身体打颤着往外走去,可没走几步,又摔倒在地。
断手的疼痛让他差点昏过去,可他硬是咬着牙,又重新站了起来,用衣服裹着伤口,继续往外跑去。
他知道只有跑出去才能活命,他不想就这样死在这里。
好不容易跑出胡同口,靠着墙根,他无助地看着周围,大声叫道:“救命!救命啊!”
然后他就摔倒在地,陷入昏迷之中。
周日。
外面是乌云密布,雷声隆隆,如珠帘般的雨幕贯穿天地之间。
但是楚牧峰并没有因为这样的天气,就待在家里休息。
打了个雨伞,他直奔京城兵马司胡同而去。
四兄弟中,沈浪虽然是个不务正业的主儿,但也有擅长的事儿,那就是喜欢收藏和研究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
就如同一般人玩收藏,都是以字画古玩为主,他却偏好手串珠子。
这颗血佛珠,或许沈浪能看出来来历。
来到兵马司胡同沈清风原来居住的那个院子。
自从发生野鬼叩门的案子后,沈清风嫌弃这里晦气,刚好沈浪说想要出去住,于是干脆将这套宅子转让给他。
客厅中。
沈浪没想到楚牧峰这大雨天还过来,但也没觉得有什么好奇怪,大家这么熟了,根本不必客套。
“唉,这鸟天真快腻歪死我了,又闷又潮湿,每天睡觉都跟上刑似的,难受的要命,老四,要不咱们干脆去戴河避暑吧!”沈浪拍了拍泛起波澜的肚子,满脸不爽地说道。
“我说老三,你就知足了吧!”
楚牧峰拿起桌上用井水浸过的西瓜,咬了两口,笑呵呵地说道:“你都这么享受了,还在这里抱怨,那些贫民区的老百姓和流浪汉们岂不是活不下去了?”
“如果觉得这种日子过得不安逸,要不我送你去炮儿局里面住个两天,保证你出来后上了床就呼呼大睡,绝对不难受。”
“得得得,免了吧,你那是想要我的命啊!”
沈浪晃动着双手,也拿起一块冰镇西瓜吃着,看着外面院子里面的雨,随意说道。
“老四,咱们兄弟几个也有段日子没聚了,要不今儿中午喊老大老二过来,就在我这里,我让下人去附近馆子整点酒菜回来?”
“瞧这雨下得跟瓢泼似的,估计一时半会是不会停的,正好吃完了后,咱们再打几圈牌娱乐娱乐。”
“行,你做主吧!”楚牧峰无所谓地说道。
放着现成的土豪不打,那去打谁?
“得嘞,我来安排这事,我先去打个电话!”沈浪说着就站起身来,放下西瓜准备去打电话。
“先别急,我这里有件事问问你。”楚牧峰抬手拦住道。
“什么事?还需要问我?老三,你不是开玩笑吧?”沈浪不由得笑道。
“你先瞧瞧这个!”
楚牧峰将兜里将那个袋子拿出来,将那颗血佛珠倒在掌心递了过去。
沈浪接过来后,漫不经心地扫了眼笑道:“嗨,我说这不就是一颗紫檀佛珠吗?有什么好稀罕的?”
“老三,这颗佛珠可不一般,你最好仔细瞧瞧,看看能不能看出点门道来。”楚牧峰神情凝重道。
“哦,是吗?”
看出老四的郑重其事,沈浪也收起笑脸,将佛珠拿在手里仔细打量起来。
这么一看,他眉宇间闪过一抹异色,带着几分惊诧道:“咦,这颗佛珠的确有讲究啊!”
“什么讲究?”楚牧峰带着几分期待问道。
“等我再好好看看!”
沈浪又仔细看了一遍后,这才确定道:“老四,你的这颗佛珠是密宗的法器,而且我敢肯定还是密宗中的分支小欢喜宗。”
“密宗?小欢喜宗?那是什么宗派?”楚牧峰不解地问道。
“来,坐下,我给你详细的说说。”
沈浪果然是对这样的偏门最擅长,拿着这颗佛珠就侃侃而谈。
“密宗是从佛教圣地流传到我国的,是佛教的一种宗派,讲究什么样的佛法我就不和你说了,说了你也不会感兴趣。”
“你只要知道密宗在我国没有完整的传承就成,其原因便是三武一宗灭佛。”
楚牧峰点了点头,这个历史他倒是知道。
“所以现在密宗的传宗最完整的是在日寇那边!小欢喜宗就是岛国密宗才有的一种流派,这个流派修习佛法却不禁女色,甚至还鼓励双修之法,所以说小欢喜宗有很多女修士。”沈浪抬手指了指东北那边。
“我敢肯定这颗佛珠是从岛国密宗分支小欢喜宗流传出来的,是因为这个标志,你看到了吗?只有那边的小欢喜宗才会用这种标志,这是独家徽记。”
沈浪说着就将佛珠底部举起来,看到那个图案时,楚牧峰并没有多少吃惊的意思。
因为他之前也看到过,只是不清楚什么意思而已。
那是一朵花瓣,名为樱粟。
而这朵樱粟花又是不一样的,花瓣上有着很复杂的纹路,不懂行的即便是看到这些纹路,也不会清楚是什么意思。
“你说的标志是指这朵樱粟花吗?”楚牧峰抬头问道。
“不不不,樱粟花是小欢喜宗的标志这不假,但真正的标志却是上面的字,你看到那些纹路了吧?给你说,这些纹路其实就是四个字,翻译成咱们汉语就是欢喜之上!”
“所以我才敢肯定,这就是小欢喜宗的标志,而只要是小欢喜宗的人,都会佩戴这样的佛珠。”
沈浪说到这里,不禁有些狐疑地问道,“老四,你这里怎么会有小欢喜宗的佛珠呢?是从哪里搞来的?”
“要知道这样的佛珠对他们来说就是身份的象征,一定会贴身收藏,绝对不会随便丢失,你这颗佛珠有什么说法吗?”
岛国密宗!小欢喜宗!紫檀佛珠!
楚牧峰嘴里念叨着,感觉这个案子仿佛被一层迷雾给笼罩了。
他最初想着的是,凶手要么是五年前的那位所谓的真凶,要么就是最新冒出来的一个疯狂的模仿者,再怎么想,都没有想过会是岛国来的佛徒。
可沈浪的话说得很明确!
这颗佛珠就是小欢喜宗的,而这个宗派只有在岛国才有,难道说真是岛国人过来干得不成?
“老三,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咱们华夏的人去岛国小欢喜宗修习?”
“这样的话,他也就是小欢喜宗的信徒不是,也就能佩戴这样的佛珠对吧?”
“这个……”
沈浪略微有些迟疑,摇摇头不置可否的说道:“你要是这样说的话,我也不敢肯定了,但我敢肯定的是,佛珠绝对是和小欢喜宗有关系。至于到底是岛国的人,还是咱们华夏的人,这个不好说。”
“行,我知道了!”
有沈浪这番话在,楚牧峰心里多少有点数。
这样的话语最起码已经能证明一些事,自己今后调查的话也有了方向,不会一无所知地抓瞎。
“去吧,给老大老二他们打电话,咱们今儿个中午整点。”
心情颇佳的楚牧峰收起珠子,笑着说道。
“行,我这就安排下去!”沈浪笑着应道。
这年头,只要有钱,就是妥妥的大爷,家里养几个下人很正常,有什么事只要吩咐一声就成。
破案的事儿放到周一,今天还是先好好联络联络兄弟感情。
……
当夜。
雷声没了,雨也小了不少,但依然淅淅沥沥下个不停,在街道上汇聚成一条条溪流。
北平城大多数地方都已经陷入一片漆黑,受到天气影响,平日里还能出来三五成群聊聊的街坊领居,只能待在家里,也没其他什么娱乐活动,便早早睡了。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摇摇晃晃,跌跌跄跄地从街上走过来,走着走着噗通一声就摔倒在地。
但这个人似乎根本不在意浑身上下都湿透了,也没有因为嘴角都磕破了流血而感到痛苦。
慢慢爬了起来,带着满身的酒气,他就跟疯子一般指手画脚,大喊大叫。
“你们这帮孙子,今儿个一个都别走!喝,咱们继续喝,不把你们喝趴下,我就把柳字倒着写!”
“咦,人呢,你们都去哪了?快点过来陪我喝酒啊!”
他一边叫嚷着,一边继续东扭西歪地走着。
很快,这个醉鬼就拐弯走进了街边的一条胡同内。
这条胡同叫做积水洼。
胡同里面是一片漆黑,两边都是房檐上掉落下来的雨水,地面也是坑凹不平。
他就这么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走着走着就感觉后面好像有什么动静,他下意识地停下脚步,转身看过去。
但是都没有等到他能转过头,背后的人就猛地捂住了他的鼻子,短短几秒之后,他就昏了过去,软软瘫倒在地上。
黑衣人戴着一张牛头面具。
他居高临下地俯瞰着这个躺倒在水坑中的男人,眼神里充满冷漠,慢慢蹲下身子。
面具人抓起了对方的右手,扬起手中握着一柄砍刀,没有任何迟疑犹豫的意思,猛然间挥落下来。
“啊!”
剧烈疼痛的刺激下,让原本昏迷的男人陡然醒来,发出一声哀嚎,努力将双眼睁开一条缝,依稀看到一道身影,拎着一个手,消失在胡同里。
他拼命挣扎着站起身来,身体打颤着往外走去,可没走几步,又摔倒在地。
断手的疼痛让他差点昏过去,可他硬是咬着牙,又重新站了起来,用衣服裹着伤口,继续往外跑去。
他知道只有跑出去才能活命,他不想就这样死在这里。
好不容易跑出胡同口,靠着墙根,他无助地看着周围,大声叫道:“救命!救命啊!”
然后他就摔倒在地,陷入昏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