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这是个狠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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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沿着小土路继续前行,一路上遇到不少尸骨,有的尸骨已经被不知名的野兽啃食的残缺不全,有的早已经化作累累白骨,一路寻来,此番景象,简直就是人间炼狱。
宁做盛世狗,不做乱世人。此话一点儿也不掺假。
沈默摇摇头收起有些泛滥的感慨,又向前行数百米,终于看到了任务简介中的郭北县,这里与其说是一座县城,却是连现实世界的一个小村都比不上,只相当于一处赶集的集会。
再看集会中来往嘈杂的古人,他们生逢乱世,人人带匪气,处处皆恶行,百姓民不聊生,恶匪凶徒四处作恶却无人奖罚分明,所有放眼望去,整个集会人人带刀持枪,个个凶光袭面,一副魑魅魍魉行人间的可悲场景。
沈默还未踏入集会,他的衣着气质便被不少带有歹意地眼眸锁定,更有甚者直接抄起手中枪剑,径直地向他围了上来。
呼!九名匪人将沈默围在中央,领头的匪人对手下使个眼色,便有人喝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命财!公子,你要钱还是要命!”
沈默冷笑一声,从古至今,这打劫的套路当真是一点儿也没变,而他这辈子最讨厌打劫的人,一点儿也没有技术含量,全凭一膀子力气与人多势众,根本谈不上江湖悍匪,只是一些市井流氓层次的小角色。
沈默好奇的问道,“这里这么多人,你们为什么偏偏要劫我。”
确实,来往郭北县的陌生人很多,但这些匪人为何如此针对自己呢?难道还是因为他脸黑,自带仇恨光环?
“嘿嘿!公子,你穿得起如此华贵的衣物,又是独自一人,我们不劫你,还会有其他人劫你,别废话,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给我们交出来,包括这身衣服,卖到布衣店也能换顿酒钱。”
沈默恍然,原来不是自己脸黑,而是这身行头与高贵的气质惹的祸,气质这种东西太耀眼,他改不了,衣着方面倒是能改变一下风格。
他无视身边的匪人,四下张望,很快就发现他们口中提到的布衣店,也瞧见不少古人的衣物。
但是问题来了,沈默他没有钱,这个年代用的可是真金白银与铜币,现代人除了大金链子小手表的烧烤大哥,谁没事干挂几斤重的金链子出门,不嫌压脖子么。
等等,沈默微微一思索,他身上还真有金币,之前在上通天村捡到的煞币还在身上,虽然只有一枚,但确实能够当作货币去流通,可他不愿意花掉煞币,因为这枚煞币很有纪念意义,花掉岂不可惜。
沈默将目光落在四周的匪人身上,瞧一瞧他们腰间挂着的钱袋子,脸上的表情逐渐开始变态。
有的人说,环境改变人;有的人说,人改变环境。沈默不整那些虚的,他现在缺钱,而匪人们有钱,那他们的钱就是沈默的。这句话一点儿毛病都没有。
“别动!打劫!把你们身上的钱都交出来!”沈默学着匪人的腔调,入乡随俗,厉声喝道。
匪人们被这一嗓子喝的愣神,随即互相瞧瞧,狂笑不止。
“大哥,你看这小子被我们吓的失去理智,居然反过来要打劫我们?他····”
小弟的话还没有说完,站在原地的沈默便动了。正所谓,能动手就尽量不要吵吵,沈默深得其中精妙。
嗡!沈默没有抽出自己将近两米的魔影战斧,因为他怕弄脏了自己的神器,仅仅依靠拳脚袭上那名小弟。
冲拳!噗呲!沙包大的拳头在小弟的眼眸中无限放大,直至落在他的脸上,将他一击击晕,生死不知。
其余匪人大惊失色,连忙抽刀反击,但沈默的速度比他们更快,更狠,更凶。
啊!啊!啊!数道惨叫响彻集市,令在场所有人都驻足侧目,前一秒还站着原地的匪人,下一秒便全部倒在地上,惨叫连连,生不如死。
好快,好狠,好手段!
人群中本就在观望的真正狠角色对沈默做出言简意赅的评价,如此人物敢独自一人踏入郭北县,绝对不是一般人,经过这些小角色的验证,更是证实这一点儿。
这是个惹不起的狠角色。
沈默拍拍身上落下的尘土,嘴角扬起冷笑一声,捡起一把还算可以的铁剑,剑锋一挑,依次将匪人腰间的钱袋子摘走,虽然他出手的样子很凶狠,但他捡钱的样子却是很和善。
“这些钱就当买你们的命了!以后打劫注意点,不是每一个人都像我这么好说话的。搞不好你们就得小辈子注意一点儿喽。”
沈默撂下话,大步迈出径直地走向那家布衣店,四周围观的人儿纷纷为他让道,不敢靠近他两米之内,很显然,刚刚那一手,已经让市集的人将沈默定义为不可招惹的狠角色,更有甚者下意识捂住腰间的钱袋子,生怕沈默匪心不死,惦记上他们的钱财。
沈默笑而不语,必要的时候展现一些实力,确实能够免去不少麻烦。
他来到布衣店,布衣店的老板是一个贼眉鼠眼的中年男人,他也看到刚刚那场碾压局,对沈默的态度极为恭敬与敬畏,招呼的非常周到,为沈默推荐一身非常合适的藏青色书生长袍,长袍上身,沈默的气质陡然变化,立刻融入到此番年代,别有一番滋味。
“多少钱?”沈默对老板的服务很满意,出声问道。
“谈钱多伤感情,英雄您是在郭北县常住,还有走客。”
沈默微微思索,“不常住,路过罢了。”
“二两三钱,这可都是上好的布料。”
沈默:“····”
这老板的脸翻得比书都快,前一秒还伤感情,下一秒就开始伤钱喽,想想能在乱世开店的人,自然有他们的生存之道,沈默也不计较,丢出一袋子钱,不管够不够,念叨,“就这么多了。反正也是捡来的。”
老板脸上大喜,这袋子里的钱绝对超过二两三钱,他赚到了。
“多谢公子,公子慷慨。欢迎下次光临。”
沈默挥挥手,拎起自己原来的衣物包裹,离开布衣店,什么下次光临,这家店一辈子也就消费这一回喽。
出了布衣店,沈默四下瞧瞧,灵觉打开,感知一番,很快就发现集会一角有一家极为特别的店铺。
它是一家什么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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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沿着小土路继续前行,一路上遇到不少尸骨,有的尸骨已经被不知名的野兽啃食的残缺不全,有的早已经化作累累白骨,一路寻来,此番景象,简直就是人间炼狱。
宁做盛世狗,不做乱世人。此话一点儿也不掺假。
沈默摇摇头收起有些泛滥的感慨,又向前行数百米,终于看到了任务简介中的郭北县,这里与其说是一座县城,却是连现实世界的一个小村都比不上,只相当于一处赶集的集会。
再看集会中来往嘈杂的古人,他们生逢乱世,人人带匪气,处处皆恶行,百姓民不聊生,恶匪凶徒四处作恶却无人奖罚分明,所有放眼望去,整个集会人人带刀持枪,个个凶光袭面,一副魑魅魍魉行人间的可悲场景。
沈默还未踏入集会,他的衣着气质便被不少带有歹意地眼眸锁定,更有甚者直接抄起手中枪剑,径直地向他围了上来。
呼!九名匪人将沈默围在中央,领头的匪人对手下使个眼色,便有人喝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命财!公子,你要钱还是要命!”
沈默冷笑一声,从古至今,这打劫的套路当真是一点儿也没变,而他这辈子最讨厌打劫的人,一点儿也没有技术含量,全凭一膀子力气与人多势众,根本谈不上江湖悍匪,只是一些市井流氓层次的小角色。
沈默好奇的问道,“这里这么多人,你们为什么偏偏要劫我。”
确实,来往郭北县的陌生人很多,但这些匪人为何如此针对自己呢?难道还是因为他脸黑,自带仇恨光环?
“嘿嘿!公子,你穿得起如此华贵的衣物,又是独自一人,我们不劫你,还会有其他人劫你,别废话,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给我们交出来,包括这身衣服,卖到布衣店也能换顿酒钱。”
沈默恍然,原来不是自己脸黑,而是这身行头与高贵的气质惹的祸,气质这种东西太耀眼,他改不了,衣着方面倒是能改变一下风格。
他无视身边的匪人,四下张望,很快就发现他们口中提到的布衣店,也瞧见不少古人的衣物。
但是问题来了,沈默他没有钱,这个年代用的可是真金白银与铜币,现代人除了大金链子小手表的烧烤大哥,谁没事干挂几斤重的金链子出门,不嫌压脖子么。
等等,沈默微微一思索,他身上还真有金币,之前在上通天村捡到的煞币还在身上,虽然只有一枚,但确实能够当作货币去流通,可他不愿意花掉煞币,因为这枚煞币很有纪念意义,花掉岂不可惜。
沈默将目光落在四周的匪人身上,瞧一瞧他们腰间挂着的钱袋子,脸上的表情逐渐开始变态。
有的人说,环境改变人;有的人说,人改变环境。沈默不整那些虚的,他现在缺钱,而匪人们有钱,那他们的钱就是沈默的。这句话一点儿毛病都没有。
“别动!打劫!把你们身上的钱都交出来!”沈默学着匪人的腔调,入乡随俗,厉声喝道。
匪人们被这一嗓子喝的愣神,随即互相瞧瞧,狂笑不止。
“大哥,你看这小子被我们吓的失去理智,居然反过来要打劫我们?他····”
小弟的话还没有说完,站在原地的沈默便动了。正所谓,能动手就尽量不要吵吵,沈默深得其中精妙。
嗡!沈默没有抽出自己将近两米的魔影战斧,因为他怕弄脏了自己的神器,仅仅依靠拳脚袭上那名小弟。
冲拳!噗呲!沙包大的拳头在小弟的眼眸中无限放大,直至落在他的脸上,将他一击击晕,生死不知。
其余匪人大惊失色,连忙抽刀反击,但沈默的速度比他们更快,更狠,更凶。
啊!啊!啊!数道惨叫响彻集市,令在场所有人都驻足侧目,前一秒还站着原地的匪人,下一秒便全部倒在地上,惨叫连连,生不如死。
好快,好狠,好手段!
人群中本就在观望的真正狠角色对沈默做出言简意赅的评价,如此人物敢独自一人踏入郭北县,绝对不是一般人,经过这些小角色的验证,更是证实这一点儿。
这是个惹不起的狠角色。
沈默拍拍身上落下的尘土,嘴角扬起冷笑一声,捡起一把还算可以的铁剑,剑锋一挑,依次将匪人腰间的钱袋子摘走,虽然他出手的样子很凶狠,但他捡钱的样子却是很和善。
“这些钱就当买你们的命了!以后打劫注意点,不是每一个人都像我这么好说话的。搞不好你们就得小辈子注意一点儿喽。”
沈默撂下话,大步迈出径直地走向那家布衣店,四周围观的人儿纷纷为他让道,不敢靠近他两米之内,很显然,刚刚那一手,已经让市集的人将沈默定义为不可招惹的狠角色,更有甚者下意识捂住腰间的钱袋子,生怕沈默匪心不死,惦记上他们的钱财。
沈默笑而不语,必要的时候展现一些实力,确实能够免去不少麻烦。
他来到布衣店,布衣店的老板是一个贼眉鼠眼的中年男人,他也看到刚刚那场碾压局,对沈默的态度极为恭敬与敬畏,招呼的非常周到,为沈默推荐一身非常合适的藏青色书生长袍,长袍上身,沈默的气质陡然变化,立刻融入到此番年代,别有一番滋味。
“多少钱?”沈默对老板的服务很满意,出声问道。
“谈钱多伤感情,英雄您是在郭北县常住,还有走客。”
沈默微微思索,“不常住,路过罢了。”
“二两三钱,这可都是上好的布料。”
沈默:“····”
这老板的脸翻得比书都快,前一秒还伤感情,下一秒就开始伤钱喽,想想能在乱世开店的人,自然有他们的生存之道,沈默也不计较,丢出一袋子钱,不管够不够,念叨,“就这么多了。反正也是捡来的。”
老板脸上大喜,这袋子里的钱绝对超过二两三钱,他赚到了。
“多谢公子,公子慷慨。欢迎下次光临。”
沈默挥挥手,拎起自己原来的衣物包裹,离开布衣店,什么下次光临,这家店一辈子也就消费这一回喽。
出了布衣店,沈默四下瞧瞧,灵觉打开,感知一番,很快就发现集会一角有一家极为特别的店铺。
它是一家什么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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