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故人归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弃宇宙、最强战神、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
九幽中文网 www.jyzw.net,最快更新折玉欢最新章节!
这两年的相处下来,他更清楚,沈清斋是什么样的人,他一身正气,铮铮铁骨,对世俗名利不屑一顾,这便是沈家人的做派,
他在天沙望,晒得极黑,左脸侧上的一条伤疤,是为他挡了箭留下的,那次苍人设计,引他们入埋伏,那毒箭射向他时,他已没有闪躲之处,他为他打掉了四面八方的箭,却漏了一根,从此在他脸上留下了痕迹。
那时,他确定了,沈清斋是他所需要的那把刀。刀锋尖锐,一步杀十人,“你来护我的山河,我许你子子孙孙千秋盛名。”
他的话,让他脑中第一个想到的,是唤他:‘清斋哥哥’的少女,不知生死,就在世间徘徊。
那年抱着少女,怀中的柔软和馨香,是他从未感受过的,她慌了,他还觉得她有几分可爱。
“臣沈清斋参见七殿下。”
他勾唇,“请起。”他这一次的行礼,是真正加入他麾下了。
城内开始挂上了灯笼,他脱了战袍,换了平日里的衣裳走在路上,收获了不少问候。这两年在天沙望待得久了,谁都认识他。
“沈守尉,自从这和平的条例签下了,他国来的人也多了,我们这生意,终于能渐渐做起来了。”
“我们不会再打仗了吧?”
“守尉,快来尝尝我们这的酱,这可是天沙脚下,卖到各国的东西哟。”
......
这男女老幼,见到他,都开口打招呼,否则就是要开口拉家常了。他口中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一说话,就给扯下来了。
清斋在这城里的人气可是旺得很,性格沉稳,武艺高强,他的存在,无疑就像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说的话,也颇有分量:“不会再打了,若是苍人再犯,我们梁军必会将他们打回去。”
“好!就冲守尉这句话了,我们就不担心了。”
“守尉,这几日天沙望城门开了,来此落脚的人也多了,北街那来了个舞娘在卖艺,听说那舞姿动人,守尉可一定要去看看。”一汉子捅了捅他的手,“不去可是会后悔的。”
清斋本对这些事,就没什么兴趣,却看汉子挤眉弄眼的,他扯扯嘴角,“好。”
不过是个舞娘,为何这么大惊小怪的。
只是今日清闲下来,没有事做,他在城里逛了一圈,因战争那忐忑不安的气氛已经散去了,如今留下的,倒是一番平和的景象。
停在路口,剩下的,便是汉子说的北街还未去。
只是日常巡视,并非因为他的话去的。
还没走进北街,只是在街口,就看到一群汇集在此的人,围成了一圈又一圈,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景象。
清斋这么几年下来,长开了,个子长大了不少,常年打仗,身上长了不少肌肉,又高又壮的,站在人群里头,也是人群视线的焦点。
前面的舞娘手持拨铃,面纱半遮面,白玉般的双腿,时不时从舞裙中,露出些许肌肤。美目含笑,散发一种魅惑的气息,摇动拨铃,发出清脆的声响。
那是个美女,不光他这么想,所有见到她的人,都会为她的美,为之颤抖。这便是外域的女子么?
人群拥挤过来,他本要离去,却在瞥见舞娘手腕上的镯子时,僵在原地。
他穿过人群,挤了进去。
舞娘一支舞跳罢,身前的碗里放了不少铜板,她正要将进账拿走,突然有个高大的男子出现在她面前,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拉了出去。
“这怎么回事儿?我们还没看够呢?”后边还有人在囔囔着,他全然不理,就拉着她走。
她一路挣扎,他却半句不听,若不是因为不想在这城中引起骚乱,她就拿出蛊虫弄死他了。
她还没来得及拿她的铜板,还没来得及穿鞋,这男人没有半点怜香惜玉,手扯得她都痛了,也不回头,不听她说话。
终于摆脱了人群,今日热闹,大家都上了街,这胡同小巷里,一般没有什么人会来。
他停下来,回头望着她,舞娘怒视他,“你究竟要做什么?”
“你的镯子是从何而来?”
“公子这话问得奇怪,自然是买来的,还能是哪偷来的不成?”
一时间,他的表情似是隐忍,压抑之下流露出的痛楚,“你是拂儿。”他正要揽她入怀,她却挣开来,“公子认错人了。”
“我不可能会认错人。”他抓起她的手腕,银镯在她手上缓缓滑下,“这镯子,是我娘给我的,刀枪不破,水火不坏,只要你还活着,镯子就会一直在你身上。我怎么可能认错人呢?”
她僵住了,这镯子看起来普普通通,在她锁骨换皮的七七四十九天了,却没有受到一点损害,霁初也曾怀疑过这镯子的来历,却看它不曾给她什么危害,也就不追究了。她没想到,在这天沙望,第一个会见到的人,竟是沈清斋。
古铜色的皮肤,左侧脸颊有一条食指长的伤疤。让他看起来凶狠又慑人,叼着根狗尾巴草,像极了街头上坑蒙拐骗的小混混,跟她印象中完全不同。她记忆中的沈清斋,是性情沉稳的翩翩少年,与上一世相比,似乎更黑了不少。
五年能彻头彻尾的改变一个人,就如她,她自己...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她不想认。“公子这话说得奇怪,这世上无奇不有,若是有一模一样的镯子,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公子为何就非要将我认作是别人?”
“你戴着我的镯子,可不就是我的人了?我找我的人回来,又何错之有?”他反驳道。
若是她现在一脱镯子,必定脱不下来,那不就证实了他的话?她怒目而视,“流氓,让开,因为你,我的铜板都丢在那了。”
他伸手扯开她的面纱,与印象中的那个人,并不是很像,只是眉间,依稀能见到曾经的影子。“你...放开!”
清斋这回确定了,将她狠狠抱入怀中。“拂儿。”
这牛性子的,怎么一认定了,就不听别人的话了呢?他身上都是肌肉,硬邦邦的,抱得这么用力,她被勒的又疼又喘不过气,“松开,我要死了。”
少女的柔软,与曾经的感觉略微有所不同,可相同的是,那种熟悉感。
待他终于放开她,她重重的吸了口气,一脚用力踩到他脚上,对他不痛不痒的,反而这才发现,她还打着赤脚。“你的鞋呢?”
“公子若是能让我留空穿个鞋,我也不必如此。”她阴阳怪气道。
“姑娘家岂能露了脚给别人看?”他不分由说,把面纱又给她蒙上,抱了她去医馆。
这两年的相处下来,他更清楚,沈清斋是什么样的人,他一身正气,铮铮铁骨,对世俗名利不屑一顾,这便是沈家人的做派,
他在天沙望,晒得极黑,左脸侧上的一条伤疤,是为他挡了箭留下的,那次苍人设计,引他们入埋伏,那毒箭射向他时,他已没有闪躲之处,他为他打掉了四面八方的箭,却漏了一根,从此在他脸上留下了痕迹。
那时,他确定了,沈清斋是他所需要的那把刀。刀锋尖锐,一步杀十人,“你来护我的山河,我许你子子孙孙千秋盛名。”
他的话,让他脑中第一个想到的,是唤他:‘清斋哥哥’的少女,不知生死,就在世间徘徊。
那年抱着少女,怀中的柔软和馨香,是他从未感受过的,她慌了,他还觉得她有几分可爱。
“臣沈清斋参见七殿下。”
他勾唇,“请起。”他这一次的行礼,是真正加入他麾下了。
城内开始挂上了灯笼,他脱了战袍,换了平日里的衣裳走在路上,收获了不少问候。这两年在天沙望待得久了,谁都认识他。
“沈守尉,自从这和平的条例签下了,他国来的人也多了,我们这生意,终于能渐渐做起来了。”
“我们不会再打仗了吧?”
“守尉,快来尝尝我们这的酱,这可是天沙脚下,卖到各国的东西哟。”
......
这男女老幼,见到他,都开口打招呼,否则就是要开口拉家常了。他口中叼着一根狗尾巴草,一说话,就给扯下来了。
清斋在这城里的人气可是旺得很,性格沉稳,武艺高强,他的存在,无疑就像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说的话,也颇有分量:“不会再打了,若是苍人再犯,我们梁军必会将他们打回去。”
“好!就冲守尉这句话了,我们就不担心了。”
“守尉,这几日天沙望城门开了,来此落脚的人也多了,北街那来了个舞娘在卖艺,听说那舞姿动人,守尉可一定要去看看。”一汉子捅了捅他的手,“不去可是会后悔的。”
清斋本对这些事,就没什么兴趣,却看汉子挤眉弄眼的,他扯扯嘴角,“好。”
不过是个舞娘,为何这么大惊小怪的。
只是今日清闲下来,没有事做,他在城里逛了一圈,因战争那忐忑不安的气氛已经散去了,如今留下的,倒是一番平和的景象。
停在路口,剩下的,便是汉子说的北街还未去。
只是日常巡视,并非因为他的话去的。
还没走进北街,只是在街口,就看到一群汇集在此的人,围成了一圈又一圈,根本看不到里面的景象。
清斋这么几年下来,长开了,个子长大了不少,常年打仗,身上长了不少肌肉,又高又壮的,站在人群里头,也是人群视线的焦点。
前面的舞娘手持拨铃,面纱半遮面,白玉般的双腿,时不时从舞裙中,露出些许肌肤。美目含笑,散发一种魅惑的气息,摇动拨铃,发出清脆的声响。
那是个美女,不光他这么想,所有见到她的人,都会为她的美,为之颤抖。这便是外域的女子么?
人群拥挤过来,他本要离去,却在瞥见舞娘手腕上的镯子时,僵在原地。
他穿过人群,挤了进去。
舞娘一支舞跳罢,身前的碗里放了不少铜板,她正要将进账拿走,突然有个高大的男子出现在她面前,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拉了出去。
“这怎么回事儿?我们还没看够呢?”后边还有人在囔囔着,他全然不理,就拉着她走。
她一路挣扎,他却半句不听,若不是因为不想在这城中引起骚乱,她就拿出蛊虫弄死他了。
她还没来得及拿她的铜板,还没来得及穿鞋,这男人没有半点怜香惜玉,手扯得她都痛了,也不回头,不听她说话。
终于摆脱了人群,今日热闹,大家都上了街,这胡同小巷里,一般没有什么人会来。
他停下来,回头望着她,舞娘怒视他,“你究竟要做什么?”
“你的镯子是从何而来?”
“公子这话问得奇怪,自然是买来的,还能是哪偷来的不成?”
一时间,他的表情似是隐忍,压抑之下流露出的痛楚,“你是拂儿。”他正要揽她入怀,她却挣开来,“公子认错人了。”
“我不可能会认错人。”他抓起她的手腕,银镯在她手上缓缓滑下,“这镯子,是我娘给我的,刀枪不破,水火不坏,只要你还活着,镯子就会一直在你身上。我怎么可能认错人呢?”
她僵住了,这镯子看起来普普通通,在她锁骨换皮的七七四十九天了,却没有受到一点损害,霁初也曾怀疑过这镯子的来历,却看它不曾给她什么危害,也就不追究了。她没想到,在这天沙望,第一个会见到的人,竟是沈清斋。
古铜色的皮肤,左侧脸颊有一条食指长的伤疤。让他看起来凶狠又慑人,叼着根狗尾巴草,像极了街头上坑蒙拐骗的小混混,跟她印象中完全不同。她记忆中的沈清斋,是性情沉稳的翩翩少年,与上一世相比,似乎更黑了不少。
五年能彻头彻尾的改变一个人,就如她,她自己...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她不想认。“公子这话说得奇怪,这世上无奇不有,若是有一模一样的镯子,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公子为何就非要将我认作是别人?”
“你戴着我的镯子,可不就是我的人了?我找我的人回来,又何错之有?”他反驳道。
若是她现在一脱镯子,必定脱不下来,那不就证实了他的话?她怒目而视,“流氓,让开,因为你,我的铜板都丢在那了。”
他伸手扯开她的面纱,与印象中的那个人,并不是很像,只是眉间,依稀能见到曾经的影子。“你...放开!”
清斋这回确定了,将她狠狠抱入怀中。“拂儿。”
这牛性子的,怎么一认定了,就不听别人的话了呢?他身上都是肌肉,硬邦邦的,抱得这么用力,她被勒的又疼又喘不过气,“松开,我要死了。”
少女的柔软,与曾经的感觉略微有所不同,可相同的是,那种熟悉感。
待他终于放开她,她重重的吸了口气,一脚用力踩到他脚上,对他不痛不痒的,反而这才发现,她还打着赤脚。“你的鞋呢?”
“公子若是能让我留空穿个鞋,我也不必如此。”她阴阳怪气道。
“姑娘家岂能露了脚给别人看?”他不分由说,把面纱又给她蒙上,抱了她去医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