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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如何弄死民国渣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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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时恒说完这话,也懒得去看沈家母子脸上那晴天霹雳的神情。
“我方家即将办喜事,虽说杀个把个人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但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找晦气,今日就放过你们,等到下次,再被我撞到你们凑上来,可就不是一枪两枪的事了。”
说着,他抱着怀中孩童转身,对着门口的一群小子道:“来人,送沈夫人与沈大少离开。”
这些人中也有几个是认得沈家人,知道沈家与方家五年前的仇怨,听了吩咐立刻上前,半赶着的将人推着走。
沈夫人本质只是一个勉强支撑府上的妇人,被林时恒那毫不留情的态度与话语刺激到之后就只顾得上赶紧逃离,搀扶着儿子便往家中去。
母子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叫了一辆黄包车回了家。
“不可能的。”
进了家门,一直怔怔不说话的沈云倾突然开口:“方黎澄是再嫁之身,还带着孩子,林时恒现在春风得意,怎么会愿意娶她。”
“一定是他为了让那个孩子不认我这个亲爹,编出来的瞎话。”
沈母见儿子眼中满是执拗,虽然觉得林时恒既然能说出这番话就绝对不是无的放矢,还是怕他钻了牛角尖,红着眼安慰道:“想必就是这样,倾哥儿,娘给你找个大夫来,你先好好歇着,别再想这些事了。”
沈云倾怎么能不想。
即使他对方黎澄百般嫌弃,不惜不要名声也要与她离婚,对着方郑也毫无父子之情,只觉得他小小年纪就乖张不讨人喜欢,日后必定不堪大用。
可在知晓,方黎澄居然要带着方郑改嫁时,沈云倾心中那股子的憋屈与愤怒就猛地涌了出来。
她凭什么改嫁?!
就算是离婚了,他也是她的夫君,居然如此不守妇道,看林时恒春风得意了,就要嫁给他。
若是放在以前,方黎澄这样女人怎么也要受万人唾骂着……
沈云倾这个想法冒出来时,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一向自认为自己是最先抛弃旧社会习俗的那批人,如今时代不同,女人离婚,的确是可以再嫁的。
心里明明清楚这一点,可就是过不去那个弯子。
就算现在是新社会了,沈云倾的潜意识里,方黎澄也是他的女人,他们离婚了,方黎澄也应该为他守身如玉,一辈子带着方郑生活才对。
毕竟又不是那些粗鄙农妇,嫁了人也没人说什么闲话,他们这样的人家,若是一女嫁二夫,传出去多让人笑话。
而且林时恒现在地位今非昔比,怎么可能愿意真的娶了方黎澄。
指不定就是故意说出这种话来气他。
沈云倾在心底拼命贬低着方黎澄,仿佛这样,就能掩饰过她即将要嫁给林时恒的真实性一般。
可即使他再怎么自欺欺人,再怎么为了不听到方家的好消息而不出门,林时恒还是风风光光的将方黎澄娶了回来。
大婚那日,林时恒坐在高头大马上走在前方,身后是大兵们整齐的步伐,一路上敲锣打鼓的接了新娘子之后,又特地绕着城走了一个圈以示尊重,让全城的百姓都看到了这场盛大的婚姻,展示了五年中他在外打仗积攒下来的聘礼,才风风光光的,亲自将方黎澄抱下了轿子。
这场受全城人瞩目的婚礼沈云倾因为在府中养病而无缘得见,任茯苓却全程都看的清清楚楚。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她第二次见林时恒。
第一次时,恋人被打受伤,她光顾着为恋人张目,就算林时恒长相俊秀在她眼中也是凶残无比的魔头。
而这一次,任茯苓站在楼上,看着楼下的吹锣打鼓,和走在前方面带喜意的男人。
她这才发现,这位以强势姿态出现在金城的林大帅,相貌竟然如此俊美。
只是却是个封建思想,都是大帅了,竟然还要办这种旧社会的婚礼。
任茯苓心中贬低,面上瞧着林时恒骑着马走远了,眼中却不知为何露出了些许失落来。
她脑海中不免想起了任父说的话。
原本,父亲是想要让她与这位林大帅联姻的。
只是她爱的人是云倾,只能与林大帅错过了。
可惜他这样一个据说也是枭雄般的人物,竟然会选了方黎澄这个粗鲁大字不识的再嫁之人。
即使任茯苓不承认,在看到方黎澄如此风光的嫁给了林时恒后,她心中还是升起了羡慕来。
她努力安慰自己,等到日后自己与云倾成婚了,也要这样盛大的婚礼。
任茯苓想要的婚礼还是没有了。
一个月后,她因身子不适看了大夫,被确诊为怀孕。
任父大怒。
他给了女儿最后一次机会:“我要离开这里了,你若是还当我是你父亲,就听我的话,把孩子打了,跟我们一起出国,我再重新给你找个青年才俊,不隐瞒你的情况,也不求你们能相知相携,只要能一起好好过日子就行。”
任茯苓显然并不想被抢救。
虽然知道自己未婚先孕时她有一瞬间的惊慌,但在惊慌过后,便只剩下了惊喜。
毕竟父亲一直都不愿意让她嫁给云倾,但若是有了这个孩子,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任父怎么都没有想到,都到了这个地步了,女儿竟然还这么执迷不悟,他气得恨不得立刻拂袖而去,偏偏又割舍不下父女之情,只能强压着怒意替女儿分析:“你也没少读书,会不明事理?”
“先不说沈云倾抛弃妻子,五年前以势压人逼迫方家吃下这个哑巴亏,就光是说现在,林大帅摆明了不会放过沈家,就算是沈家不会一夕之间覆灭,下场也绝对好不到哪里去,你这个时候嫁给沈云倾,不是要等着和他一起死吗!”
任茯苓被爱情冲昏了头,抱着肚子哭泣:“不是还有爹爹吗?爹爹和林大帅相熟,您帮着求求情,只要两家放下间隙,和好如初,拿到外面,也是一桩美谈啊。”
面对女儿的异想天开,任父直接给了两个字:“呵呵。”
“要是你刚刚生下孩子就被赶出夫家,你愿意原谅夫家?”
“任茯苓,你给我好好的看清楚,先不提沈云倾人品和他现在的处境,就光是你们还未成婚他就能让你大了肚子这一点,你难道还看不出来他心里对你根本没有半分尊重吗?”
见着只顾着哭的女儿,任父一脚踹翻了凳子,气的脸色铁青:“古往今来,男子未婚就有女人,那是风|流,女子未婚先孕,那就是荡|妇!!他让你成了荡|妇,你却还想着嫁给他,于情,他对你毫无尊敬之意,于理,他家道败落,你嫁过去必定吃尽苦头,一开始你还能因为对他的感情忍下来,日子久了呢?”
“从你出生起,我就把你捧在手心上照顾,绫罗绸缎,华服美衣,什么时候你想要的新鲜玩意我没有给你了,他沈家舍得吗?就算是舍得,他家里如今这个光景,拿的出来钱吗?我只在这里跟你放下话,若是嫁过去,不出十年,你绝对会后悔!”
任父这掏心掏肺的话却没在任茯苓心中留下半分痕迹,她依旧是啜泣着,哭求父亲让自己能够嫁给心上人。
任茯苓坚信,自己与云倾是真的有感情,他们绝对不会后悔。
这个孩儿更是抵死不肯被打掉,任父关了女儿三天,听着她求了三天,第四天时,他整个人都好像老了十岁,打发了人到沈家去让沈云倾来求亲,自己开始处理准备出国的事宜。
临走前,他也肯定的告诉了女儿,国内眼看着还要打仗,十分危险,任家这次是举家搬迁,说不准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回来,若是她后悔了,可以与家人一道走。
任茯苓依旧十分坚定的选择了沈云倾。
任父也终于彻底放弃了这个女儿。
沈家来提亲的动作很快。
虽然沈母看不上任茯苓,可架不住如今沈家情况危急,早就没了往日荣光,而任茯苓的父亲虽然比不上林时恒,在当地也算是有几分势力。
这个时候结亲,说不定能靠着任父翻身。
因此一收到任父的消息,虽然心中还是不喜任茯苓,她还是立刻安排了聘礼,打发着沈云倾去求娶。
按理说,这是沈云倾期盼了五年的事,他应该高兴才对,可也许是因为四肢被枪打了三肢,虽然养伤许久却一直都在隐隐作痛,心中始终沉甸甸的,忍不住的想如果当初他没有与方黎澄离婚如今会是什么样子。
这想法他自己都知道不能对人言,还是好生生的藏了起来,顺顺利利的将未婚先孕的任茯苓娶进了门。
娶进门之前,还出了一些纰漏。
任茯苓崇尚西方文化,想要举办西方式的婚姻,也就是在沈母看来一身白惨惨的婚纱。
沈母当然不同意了,这在她受的教育里面,白色可是办葬礼的时候才穿的,可她如今想着求任父办事,也不敢怎么针对任茯苓,只能硬着头皮答应。
这场婚礼办下来,她对着任茯苓只剩下了满满的不满。
而这丝不满等到第二日,任茯苓不肯按照规矩站在身侧伺候她用饭时,加剧上升。
沈家规矩森严,儿媳妇伺候婆婆的规矩更是一直都没有变过,不光是他们家这样,金城中凡是辉煌过的人家都是这样的规矩,当然了,也有婆婆看重儿媳妇,免了让她伺候的。
只是刚刚新婚,儿媳妇为了表示恭谨,怎么也要侍奉个三五天,婆婆才好顺着台阶免了。
任茯苓一直在国外生活,哪里愿意遵守这种封建的旧社会规矩,听了沈母好言好语的介绍,立刻表示如今是新社会了,他们不用遵守。
沈母气个半死,偏偏沈云倾新婚燕尔,也站在了任茯苓那边,跟着说了几句旧社会的规矩早就该废除之类的话。
这儿媳妇一进门,就把儿子的心都给整偏了,沈母被两人气的肝疼。
她看不惯任茯苓身上穿着露胳膊的裙子,告诉她女人的身体不能被除了丈夫之外的人看到,被说旧社会思想。
她不喜欢任茯苓咋咋呼呼,每天催着沈云倾去吃饭看画放风筝,告诉她如今沈云倾要照管沈家,又被洗脑了一通沈云倾根本不喜欢打理家业。
她特地嘱咐厨房炖了养胎汤给任茯苓喝,想要让她肚子里的孙子健健康康,又被任茯苓拒绝,嫌弃喝了这汤身子可能会发胖。
这哪里是娶了个儿媳妇,这简直就是娶了个祖宗回来啊!
短短三天相处,沈母感觉自己一辈子的耐心都要用光了,可想着还要靠任父帮着照顾沈家,又生生忍了下去。
结果在她忍来忍去,第三天回门时,从任茯苓家中回来的沈云倾却告诉她,沈父要出国了,而且看那个样子,短期内也回不来。
那这亲还结的有什么意义!!
沈母简直要生生被气晕倒地,可她也知道,自己儿子之前与方黎澄离婚的事就已经让他名声扫地,这才刚刚娶了任茯苓,若是再来一次离婚,恐怕沈家就此成为笑柄,这辈子都再无出头之路了。
因此,她只能咽下这个哑巴亏,硬生生忍到了任父离开国内,任茯苓没了靠山,才开始婆媳大战。
她比任茯苓多活了这些年,又从小在家中耳濡目染,再加上了解自己的儿子,轻轻松松就在这场大战中压制住了儿媳妇。
一向最活跃的任茯苓很久都没在金城露过面,再出现时,她穿着厚重的衣服,遮盖住了身上肌肤,神情也没了之前的神采飞扬,而是带上了一些瑟缩抑郁,肚子被补的高高鼓起,更加显得人瘦。
沈母显然对儿媳妇如今的表现很满意,在难得带着任茯苓出府时,不免带着些许炫耀的跟其他夫人说了两句。
“年轻人,之前不懂事,被我拿住学了几天规矩,看看,如今是不是有大家风范多了?”
几位夫人互相对了个眼神,瞧着如同惊弓之鸟的任茯苓,心里都有了点底。
大家都是土生土长在金城扎根了的,谁还不知道谁啊,沈家那规矩说是森严,实际上只冲着女人与下人去的,之前方家小姐嫁过去时,因为她性子温顺,也没想着要反抗什么的,因此沈母这婆婆看着也挺像回事。
任茯苓可不是方小姐那样好脾气的,之前还未嫁人前,没少满城里跑,如今这模样,显然是触怒了沈母,被教训了。
后宅女子,教训人的方式多的是,有的是能让人畏惧却还说不出苦的法子来,看任茯苓这模样,估计被教训的不轻。
只是没想到这沈夫人竟然这样狠心,儿媳妇都还怀着孕呢都舍得下手,女子生产本就是鬼门关,若是惊吓过度到时候出了个什么事……
想到这里,几人的动作都是一顿,又看了看沈母脸上那得意的神色,微微蹙起眉。
这沈夫人不会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吧,瞧着她那模样,也不像是喜欢任茯苓这个儿媳妇的。
任茯苓安静的坐在一边,对沈母拿自己乖顺来炫耀一事毫无反应,只有垂下眼时,带上了一片恨意。
她恨死这个老虔婆了,可谁让沈家没有她的人,满府都是沈母的人手,沈云倾还被派出去处理扬州那边的生意,短短几个月,硬生生将她磋磨的不che:n-g人形。
她只能暂时忍辱偷生,等到沈云倾回来,再好好地将这几个月吃到的苦头告诉他,让他为她出头。
沈母不知道儿媳妇是怎么想的,正在笑着与几位夫人谈话,突然大门打开,方夫人与方黎澄到了。
她们一个是林大帅妻子,一个是林大帅丈母娘,一出现就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许多想要与林家打好关系的夫人上前攀谈,就算是没上前的夫人们也都对她们报以友善的笑表达敬意。
沈母与方家有仇怨,之前想要讨好被方夫人堵了回来,因此现在也只能站在原地颇有些艳羡的看着那边风光无限的方夫人。
任茯苓也看了过去,只是她的视线却落在了方黎澄身上。
她对方黎澄的印象还停留在那天在街上碰到,那个因为儿子丢了而头发散乱满目慌张的女人上。
在任茯苓心中,方黎澄一向是不如自己的,没有她年轻,没有她漂亮,甚至大字不识,典型的一个旧社会女性。
而现在,方黎澄站在灯光下,身上穿着一身漂亮的旗袍,露出了半截皓白手臂,手腕上戴着一个翡翠手镯,翠绿的颜色更显她的皮肤白嫩。
旗袍一向是贴身的,任茯苓自从身体因为怀孕渐渐发胖之后就再也没穿过了,如今只能眼睁睁瞧着这身旗袍穿在方黎澄身上,将她身体漂亮的曲线展现出来。
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竟是正正好的。
这与任茯苓记忆中的那个方黎澄相差甚远,不光是身材,还有方黎澄那张漂亮自信的面容。
她端着酒杯,正与一位夫人浅笑着谈话,眉宇间满是温婉,让人看了就觉得浑身舒坦。
方黎澄,有这么漂亮吗?
任茯苓几乎要恍惚了。
好在很快,她就坚定下了心神。
光有一张好看的脸有什么用,女人最重要的是内在。
没有内在,就算是嫁给了方大帅,迟早也要被厌弃的。
可现实往往很残酷,任茯苓刚刚安慰完自己,就见着门外又出现了一个人。
与本国不同的高鼻梁和深邃五官很清楚地能看出来,这是外国人。
“是大使馆的密斯特夫人。”
任茯苓听到旁边有人在交谈,商量着要不要去和这位密斯特夫人凑凑近乎。
然后,她亲眼看着这位密斯特夫人进门后四处张望一下,接着看向方黎澄这边,眼睛一亮,三两步走了过来,张开手臂给了她一个拥抱,张口便是意大利语:“方,好久不见,我真想念你。”
“我也是。”
方黎澄落落大方的与她相拥,用着标准的意大利语回答:“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一切还顺利吗?”
“很顺利,一会结束了我们一起喝一杯怎么样?这么久没见到你,我有好多话要跟你说。”
方黎澄有些抱歉的笑笑,“抱歉,今天恐怕不行,我和我的丈夫已经约好了,不如我们明天再约吧?正好明天是花灯节,你还从来没有见过花灯吧?”
密斯特夫人点点头,笑着答应了下来:“好的,我们明天见,不过一会你要为我留出一些时间来,我特地给你带了礼物……”
任茯苓简直是瞠目结舌的看着方黎澄与那位密斯特夫人相谈甚欢。
她是学过一些意大利语的,之前在国外时因为算是从小在那边长大,因此外语说的也很利索,任父曾经想要让她多学习几门外语,毕竟在任父看来他们一家人迟早都是要回国的,现在国内这么乱,多会几种语言如果遇到什么突发情况也不会有坏处。
但任茯苓很排斥学习新语言,试了几次只能作罢。
意大利语就是她怎么都学不会的那种外语,那时虽然学不会,但也勉强会了几句常用话,因此现在,她可以听得出来,方黎澄并不是装模作样,她是真的在用意大利和这位密斯特夫人交谈。
怎么可能。
云倾不是说,方黎澄大字不识,是个根本跟不上时代的旧社会女人吗?
她怎么会说意大利语?
就算是这几个月学的,几个月的时间,就能和人正常交流了吗?
任茯苓悄悄看了眼正在与别人说话的沈母,见她没有注意到自己,选了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女人,询问她为什么方黎澄会意大利语,是不是嫁给林大帅之后才学的。
“应该不是,林大帅曾经说过,林夫人一直在自学外语,听说会好几国的外语呢。”
好几国……
怎么可能……
任茯苓神情恍惚的坐下,许久都没有回过神来。
其实在现在这个年代,家中有钱本身又有志向的少爷们从小都会学习外语,毕竟现在国家混乱,各个国家的人都经常来往,他们不光学,还学习好几门。
但小姐们一般却不会学,虽然与过去不同了,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还是许多人心中的至理名言。
迟早都要嫁出去的姑娘,不是特别疼女儿的人家根本不会花心思培养。
再加上一些虽然心里疼爱女儿,思想却和以前没什么变化,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因此如任茯苓这样在国外上过学,有着新思想的新时代女性是很少见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一直都沾沾自喜,以此为荣。
可现在,没有留学出国,也没有被从小教导的方黎澄,却自学了好几国外语,甚至还能用外语流利的和人对话。
不可否认,她被打击到了。
尤其是,这个打击她的人是曾经被她鄙夷的旧社会女性。
这场聚会一直持续到了天黑,任茯苓始终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亲眼看着方黎澄如何自信又十分妥帖的与各位夫人交谈,每个与她接触的人,望向她的视线都是满满的善意,与之前看任茯苓时眼底暗藏的鄙夷亦或者是同情完全不同。
聚会结束时,任茯苓看着方黎澄与方夫人一同出了门,回头望了望沈母,咬牙跟着她们出去。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出去,就是想要多看看方黎澄,搞清楚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变化这么大。
等到出了门,任茯苓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站在门口的男人。
一身军装长靴,英俊五官,身形挺拔修长,光是站在那,一身的气势就能让人仿佛连呼吸都能一窒。
她怔住,僵硬的站在原地,看着那个男人展颜一笑,大步往这边走来。
“累了吧?”
他握住了方黎澄的手,温声道:“下次这样的聚会不来参加也没关系,反正在金城我是最大的。”
方黎澄抿唇一笑:“我是你夫人,自然也要帮你照料这些事,何况也不是很累,聊聊天,时间过的挺快的,郑哥儿可下学了?”
“下了,先生布置了功课,我接他回来之后便让他先在家里做功课,明天休假,说好了要带他去看花灯的。”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也不嫌累,每天腻腻歪歪的招我这个老太婆的眼。”
方夫人笑着打趣几句,惹得方黎澄脸一红。
林时恒却一脸的坦然:“婶婶说笑了,不与自己的夫人腻歪与谁腻歪。”
他们又笑着说了几句话,三人脸上都是如出一辙的幸福,最后方夫人与女儿上了马车,穿着军装的林大帅骑着马,就走在马车一侧,仿佛是在守护着她们一般。
从头到尾,三人都没有发现挺着大肚子看向这边的任茯苓。
任茯苓看着他们一家人和乐融融的背影,想到贵为大帅的林时恒握住妻子的手温声关怀的场景,脑海中却是自从自己因为怀孕肚子渐渐大起来,脸上也满是斑点,因为婆婆坚持让她补身体好让孩子长好一些而身体臃肿后,沈云倾就不爱和她一起出门了。
就算是出门,也不会像是还未成婚时那样,时时刻刻跟在她身边,就害怕别人看不出来他们是一对。
任茯苓渐渐红了眼。
在看到林时恒是怎么对待妻子后,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心目中的那个良人,其实根本没有他口中说的那样重视自己。
任茯苓醒悟的太晚了。
花灯节当天,沈云倾归来,只是却不是一个人。
他带了个女人回来。
那个女人如同六年前的任茯苓,年轻,漂亮,虽然文学不算出众,家世也没有那么好,可胜在乖巧听话,一来便奉承起了沈母,对着任茯苓冷言冷语甚至颇多折磨的沈母,却对着那个女人好言好语,满眼的喜欢。
任茯苓端着茶过去时,恰好听到沈母带着感叹道:“若是倾哥儿娶的是你该有多好,你这才是正经儿媳妇的样子呢。”
沈云倾也用着遗憾的声音道:“儿子也是这般想的,那时哪里能想到,任茯苓竟然是这样一个易怒又不孝顺母亲的性子呢。”
——“砰!”
她手中的茶水落地。
任茯苓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出沈家的。
沈云倾追了出去,他自从一个胳膊两个腿被打伤之后腿脚就一直不太利索,到了阴天下雨还会发疼,因此跑的很慢,一直跑到了满街都是花灯的地方,正带着烦躁的拧着眉四处寻找,却恰好瞧见了林时恒怀中抱着方郑,笑着将猜灯谜赢下来的花灯递给他的模样。
他笑容宠溺,完全是将这孩子当成了亲生孩子一般对待,他们从他身边路过,沈云倾下意识的藏在了一个大花灯后,生怕自己被林时恒看到又被补上一枪。
正躲着,又听到林时恒在对着小方郑说:“可惜你娘提前约了别人,今天这花灯节,只能我们父子俩逛了,来,还想去哪里玩,爹爹带你去。”
“我还想猜灯谜。”
方郑双眼亮亮的看着灯谜摊子,抱着林时恒的脖子甜腻撒娇:“爹爹,我们猜了灯谜,带些灯笼回去给娘和姥姥吧!”
“好,听我们郑哥儿的。”
男人宠溺的腾出一只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给了摊子老板前,又要了两个灯谜。
他自己没插手,让方郑自己猜。
方郑小小年纪,却很快猜出了答案,那摊子老板立刻一叠声的恭维着,“小少爷真是聪慧,这灯谜可难得很,方才来了好几个读书人都没猜出来呢,日后啊,必成大器。”
被夸奖了。
方郑白嫩的小脸上露出了软软的笑,有些高兴,又有些羞涩,抱住林时恒的脖子乖巧道:“谢谢老伯。”
那摊子老板立刻又说了一通“小少爷真懂礼貌”之类的话。
花灯很快递了过去,因为是靠自己猜灯谜赢回来的,小方郑难得得意了一小会,与林时恒要求自己下来走,昂首挺胸的一手一个花灯率先走在前头。
林时恒今日没穿军装,笑的就像是一个普通父亲,跟随在他身后,小心照看着儿子。
等到他们走后,沈云倾才从大花灯后面冒出了头,望着父子俩的背影,神情满是晦涩与悔意。
那个孩子,竟然这么聪慧吗?
可现在,他已经是别人的孩子了。
而他这个亲生父亲,竟然连见一面都不敢,生怕惹了林时恒那个魔头,被他一枪枪毙。
想到这么聪慧的孩子凭白成了别人家的,沈云倾神情恍惚的走了回去,连任茯苓都不想找了。
第二日,有人找到了昏迷过去的任茯苓,她情绪波动太大,身子又被补过头,这么一被刺激,直接早产了。
那位救了任茯苓的大夫道这是好事,若不然,照着这么补下去,等到足月生产的时候,恐怕下场就是胎儿过大,有很大的几率母子两人都会死掉。
任茯苓听到这个消息后沉默许久,拜托人通知沈家来接孩子后,自己撑着刚刚生产的身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仿佛天理循环,当初她为了上位,让沈云倾与刚刚生产的方黎澄离婚,如今自己也成了方黎澄那样的境遇,不,她比方黎澄还要惨,能够为她撑腰的娘家,已经在她执意嫁给沈云倾时,就放弃她了。
没人在意失踪的任茯苓,就连沈家也是。
沈母本来就不喜欢她,只在乎这个孙子,沈云倾则是有了新欢,对旧爱也就毫不关注了,只是他梦想中与新欢再次结婚的日子还没有到来,一直温顺的新欢就借着沈云倾的信任,骗走了他家中大部分财物,还顺带坑了沈家生意一把。
本就是强n-u之末的沈家,彻底落败,甚至还欠了别人财物。
沈父被刺激的当场归天,沈云倾浑浑噩噩每日只会吃了睡睡了吃,沈母为了养活儿子孙子,只能接了浆洗衣服的活计赚钱。
沈母没能撑太久,在第二年冬天,因为寒气入体又耽误了救治,再加上心情抑郁,永远的闭上了眼。
沈云倾没了母亲养活,只能硬着头皮自己做事,只是他那受过两次枪子的双|腿随着年岁越久,渐渐不中用起来,慢慢的,竟然从走路缓慢变成了彻底的跛子,因为脾气暴躁不能教学生,再加上他不愿意去面对曾经认识的人,只能到了一个偏僻小镇上,靠着替人写书信勉强活着。
他将自己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希望儿子可以如同方郑一样聪慧过人,带着他这个父亲重新回到以前的生活。
只是一直到了这孩子十岁,都还是顽劣不堪,对着他这个成日里只知道喝酒的父亲憎恶不已,在一个冬日,沈云倾寄予厚望的儿子留下一封信后彻底消失。
同年,华国势力统一,林时恒为大总统。
次年,租界收回,其他国家的人渐渐离开华国。
又三年,大总统宣布,华国所有被抢占的地方已经回归祖国。
饱受欺压的华国仿佛从大总统上位后便开了挂,不出二十年,就又重新站在了世界的顶端。
那时,电视机已经算是华国很普遍的电器,沈云倾却攒了许久的钱财买了一个,打开之后,一眼就看到了熟悉的面容。
如今的总统夫人,方黎澄。
她穿着一身漂亮裙装,虽然已经不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面容却依旧漂亮优雅,眉眼间满是幸福。
方黎澄在华国的人气很高,不光是因为她总统夫人的身份,还因为她是华国著名的作家,她的文笔触动人心,在那个艰难的岁月,一直坚持用文字来支持自己的丈夫,林时恒曾对着媒体说,没有方黎澄,就没有林时恒,足以可见方黎澄对华国的重要性。
方黎澄这次是代表华国出访英国,随行的是方郑。
他年纪轻,却从小耳濡目染,已然是一副成熟模样,神情稳重又带着一些飞扬,显然从没有吃过苦头,被采访时,方郑始终跟在母亲身后小心护着她,望向她的视线中满是濡慕亲近。
沈云倾僵直的看着电视里的画面,口中喝着的酒不知为何就呛咳起来。
他一个人住,呛到了也只能一个人处理,可越是着急,越是咳嗽艰难。
在倒地后,他的一生,如同走马灯一般在面前闪过。
早年被宠着长大,青年肆意妄为,中年凄惨孤独,贫穷无粮,遭人鄙弃,半夜又经常被疼痛惊醒,这下半生,过的就如同惩罚一般。
“咳……”
沈云倾咳出了最后一声,眼睛还死死盯着屏幕,却再也不会合上了。
又过了几十年,退休的总统与总统夫人在睡梦中相继离世,两人一生为华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离世当天,全国降旗默哀,同年代的老人更是痛苦不已,万里相送。
但所有人都承认,这一生,他们相携相知,互相扶持,定然是幸福的。
【叮!任务完成,请宿主脱离世界。】
***
林时恒坐在车上,缓缓睁开了眼。
唔,反派他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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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时恒说完这话,也懒得去看沈家母子脸上那晴天霹雳的神情。
“我方家即将办喜事,虽说杀个把个人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但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找晦气,今日就放过你们,等到下次,再被我撞到你们凑上来,可就不是一枪两枪的事了。”
说着,他抱着怀中孩童转身,对着门口的一群小子道:“来人,送沈夫人与沈大少离开。”
这些人中也有几个是认得沈家人,知道沈家与方家五年前的仇怨,听了吩咐立刻上前,半赶着的将人推着走。
沈夫人本质只是一个勉强支撑府上的妇人,被林时恒那毫不留情的态度与话语刺激到之后就只顾得上赶紧逃离,搀扶着儿子便往家中去。
母子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叫了一辆黄包车回了家。
“不可能的。”
进了家门,一直怔怔不说话的沈云倾突然开口:“方黎澄是再嫁之身,还带着孩子,林时恒现在春风得意,怎么会愿意娶她。”
“一定是他为了让那个孩子不认我这个亲爹,编出来的瞎话。”
沈母见儿子眼中满是执拗,虽然觉得林时恒既然能说出这番话就绝对不是无的放矢,还是怕他钻了牛角尖,红着眼安慰道:“想必就是这样,倾哥儿,娘给你找个大夫来,你先好好歇着,别再想这些事了。”
沈云倾怎么能不想。
即使他对方黎澄百般嫌弃,不惜不要名声也要与她离婚,对着方郑也毫无父子之情,只觉得他小小年纪就乖张不讨人喜欢,日后必定不堪大用。
可在知晓,方黎澄居然要带着方郑改嫁时,沈云倾心中那股子的憋屈与愤怒就猛地涌了出来。
她凭什么改嫁?!
就算是离婚了,他也是她的夫君,居然如此不守妇道,看林时恒春风得意了,就要嫁给他。
若是放在以前,方黎澄这样女人怎么也要受万人唾骂着……
沈云倾这个想法冒出来时,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一向自认为自己是最先抛弃旧社会习俗的那批人,如今时代不同,女人离婚,的确是可以再嫁的。
心里明明清楚这一点,可就是过不去那个弯子。
就算现在是新社会了,沈云倾的潜意识里,方黎澄也是他的女人,他们离婚了,方黎澄也应该为他守身如玉,一辈子带着方郑生活才对。
毕竟又不是那些粗鄙农妇,嫁了人也没人说什么闲话,他们这样的人家,若是一女嫁二夫,传出去多让人笑话。
而且林时恒现在地位今非昔比,怎么可能愿意真的娶了方黎澄。
指不定就是故意说出这种话来气他。
沈云倾在心底拼命贬低着方黎澄,仿佛这样,就能掩饰过她即将要嫁给林时恒的真实性一般。
可即使他再怎么自欺欺人,再怎么为了不听到方家的好消息而不出门,林时恒还是风风光光的将方黎澄娶了回来。
大婚那日,林时恒坐在高头大马上走在前方,身后是大兵们整齐的步伐,一路上敲锣打鼓的接了新娘子之后,又特地绕着城走了一个圈以示尊重,让全城的百姓都看到了这场盛大的婚姻,展示了五年中他在外打仗积攒下来的聘礼,才风风光光的,亲自将方黎澄抱下了轿子。
这场受全城人瞩目的婚礼沈云倾因为在府中养病而无缘得见,任茯苓却全程都看的清清楚楚。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她第二次见林时恒。
第一次时,恋人被打受伤,她光顾着为恋人张目,就算林时恒长相俊秀在她眼中也是凶残无比的魔头。
而这一次,任茯苓站在楼上,看着楼下的吹锣打鼓,和走在前方面带喜意的男人。
她这才发现,这位以强势姿态出现在金城的林大帅,相貌竟然如此俊美。
只是却是个封建思想,都是大帅了,竟然还要办这种旧社会的婚礼。
任茯苓心中贬低,面上瞧着林时恒骑着马走远了,眼中却不知为何露出了些许失落来。
她脑海中不免想起了任父说的话。
原本,父亲是想要让她与这位林大帅联姻的。
只是她爱的人是云倾,只能与林大帅错过了。
可惜他这样一个据说也是枭雄般的人物,竟然会选了方黎澄这个粗鲁大字不识的再嫁之人。
即使任茯苓不承认,在看到方黎澄如此风光的嫁给了林时恒后,她心中还是升起了羡慕来。
她努力安慰自己,等到日后自己与云倾成婚了,也要这样盛大的婚礼。
任茯苓想要的婚礼还是没有了。
一个月后,她因身子不适看了大夫,被确诊为怀孕。
任父大怒。
他给了女儿最后一次机会:“我要离开这里了,你若是还当我是你父亲,就听我的话,把孩子打了,跟我们一起出国,我再重新给你找个青年才俊,不隐瞒你的情况,也不求你们能相知相携,只要能一起好好过日子就行。”
任茯苓显然并不想被抢救。
虽然知道自己未婚先孕时她有一瞬间的惊慌,但在惊慌过后,便只剩下了惊喜。
毕竟父亲一直都不愿意让她嫁给云倾,但若是有了这个孩子,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任父怎么都没有想到,都到了这个地步了,女儿竟然还这么执迷不悟,他气得恨不得立刻拂袖而去,偏偏又割舍不下父女之情,只能强压着怒意替女儿分析:“你也没少读书,会不明事理?”
“先不说沈云倾抛弃妻子,五年前以势压人逼迫方家吃下这个哑巴亏,就光是说现在,林大帅摆明了不会放过沈家,就算是沈家不会一夕之间覆灭,下场也绝对好不到哪里去,你这个时候嫁给沈云倾,不是要等着和他一起死吗!”
任茯苓被爱情冲昏了头,抱着肚子哭泣:“不是还有爹爹吗?爹爹和林大帅相熟,您帮着求求情,只要两家放下间隙,和好如初,拿到外面,也是一桩美谈啊。”
面对女儿的异想天开,任父直接给了两个字:“呵呵。”
“要是你刚刚生下孩子就被赶出夫家,你愿意原谅夫家?”
“任茯苓,你给我好好的看清楚,先不提沈云倾人品和他现在的处境,就光是你们还未成婚他就能让你大了肚子这一点,你难道还看不出来他心里对你根本没有半分尊重吗?”
见着只顾着哭的女儿,任父一脚踹翻了凳子,气的脸色铁青:“古往今来,男子未婚就有女人,那是风|流,女子未婚先孕,那就是荡|妇!!他让你成了荡|妇,你却还想着嫁给他,于情,他对你毫无尊敬之意,于理,他家道败落,你嫁过去必定吃尽苦头,一开始你还能因为对他的感情忍下来,日子久了呢?”
“从你出生起,我就把你捧在手心上照顾,绫罗绸缎,华服美衣,什么时候你想要的新鲜玩意我没有给你了,他沈家舍得吗?就算是舍得,他家里如今这个光景,拿的出来钱吗?我只在这里跟你放下话,若是嫁过去,不出十年,你绝对会后悔!”
任父这掏心掏肺的话却没在任茯苓心中留下半分痕迹,她依旧是啜泣着,哭求父亲让自己能够嫁给心上人。
任茯苓坚信,自己与云倾是真的有感情,他们绝对不会后悔。
这个孩儿更是抵死不肯被打掉,任父关了女儿三天,听着她求了三天,第四天时,他整个人都好像老了十岁,打发了人到沈家去让沈云倾来求亲,自己开始处理准备出国的事宜。
临走前,他也肯定的告诉了女儿,国内眼看着还要打仗,十分危险,任家这次是举家搬迁,说不准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回来,若是她后悔了,可以与家人一道走。
任茯苓依旧十分坚定的选择了沈云倾。
任父也终于彻底放弃了这个女儿。
沈家来提亲的动作很快。
虽然沈母看不上任茯苓,可架不住如今沈家情况危急,早就没了往日荣光,而任茯苓的父亲虽然比不上林时恒,在当地也算是有几分势力。
这个时候结亲,说不定能靠着任父翻身。
因此一收到任父的消息,虽然心中还是不喜任茯苓,她还是立刻安排了聘礼,打发着沈云倾去求娶。
按理说,这是沈云倾期盼了五年的事,他应该高兴才对,可也许是因为四肢被枪打了三肢,虽然养伤许久却一直都在隐隐作痛,心中始终沉甸甸的,忍不住的想如果当初他没有与方黎澄离婚如今会是什么样子。
这想法他自己都知道不能对人言,还是好生生的藏了起来,顺顺利利的将未婚先孕的任茯苓娶进了门。
娶进门之前,还出了一些纰漏。
任茯苓崇尚西方文化,想要举办西方式的婚姻,也就是在沈母看来一身白惨惨的婚纱。
沈母当然不同意了,这在她受的教育里面,白色可是办葬礼的时候才穿的,可她如今想着求任父办事,也不敢怎么针对任茯苓,只能硬着头皮答应。
这场婚礼办下来,她对着任茯苓只剩下了满满的不满。
而这丝不满等到第二日,任茯苓不肯按照规矩站在身侧伺候她用饭时,加剧上升。
沈家规矩森严,儿媳妇伺候婆婆的规矩更是一直都没有变过,不光是他们家这样,金城中凡是辉煌过的人家都是这样的规矩,当然了,也有婆婆看重儿媳妇,免了让她伺候的。
只是刚刚新婚,儿媳妇为了表示恭谨,怎么也要侍奉个三五天,婆婆才好顺着台阶免了。
任茯苓一直在国外生活,哪里愿意遵守这种封建的旧社会规矩,听了沈母好言好语的介绍,立刻表示如今是新社会了,他们不用遵守。
沈母气个半死,偏偏沈云倾新婚燕尔,也站在了任茯苓那边,跟着说了几句旧社会的规矩早就该废除之类的话。
这儿媳妇一进门,就把儿子的心都给整偏了,沈母被两人气的肝疼。
她看不惯任茯苓身上穿着露胳膊的裙子,告诉她女人的身体不能被除了丈夫之外的人看到,被说旧社会思想。
她不喜欢任茯苓咋咋呼呼,每天催着沈云倾去吃饭看画放风筝,告诉她如今沈云倾要照管沈家,又被洗脑了一通沈云倾根本不喜欢打理家业。
她特地嘱咐厨房炖了养胎汤给任茯苓喝,想要让她肚子里的孙子健健康康,又被任茯苓拒绝,嫌弃喝了这汤身子可能会发胖。
这哪里是娶了个儿媳妇,这简直就是娶了个祖宗回来啊!
短短三天相处,沈母感觉自己一辈子的耐心都要用光了,可想着还要靠任父帮着照顾沈家,又生生忍了下去。
结果在她忍来忍去,第三天回门时,从任茯苓家中回来的沈云倾却告诉她,沈父要出国了,而且看那个样子,短期内也回不来。
那这亲还结的有什么意义!!
沈母简直要生生被气晕倒地,可她也知道,自己儿子之前与方黎澄离婚的事就已经让他名声扫地,这才刚刚娶了任茯苓,若是再来一次离婚,恐怕沈家就此成为笑柄,这辈子都再无出头之路了。
因此,她只能咽下这个哑巴亏,硬生生忍到了任父离开国内,任茯苓没了靠山,才开始婆媳大战。
她比任茯苓多活了这些年,又从小在家中耳濡目染,再加上了解自己的儿子,轻轻松松就在这场大战中压制住了儿媳妇。
一向最活跃的任茯苓很久都没在金城露过面,再出现时,她穿着厚重的衣服,遮盖住了身上肌肤,神情也没了之前的神采飞扬,而是带上了一些瑟缩抑郁,肚子被补的高高鼓起,更加显得人瘦。
沈母显然对儿媳妇如今的表现很满意,在难得带着任茯苓出府时,不免带着些许炫耀的跟其他夫人说了两句。
“年轻人,之前不懂事,被我拿住学了几天规矩,看看,如今是不是有大家风范多了?”
几位夫人互相对了个眼神,瞧着如同惊弓之鸟的任茯苓,心里都有了点底。
大家都是土生土长在金城扎根了的,谁还不知道谁啊,沈家那规矩说是森严,实际上只冲着女人与下人去的,之前方家小姐嫁过去时,因为她性子温顺,也没想着要反抗什么的,因此沈母这婆婆看着也挺像回事。
任茯苓可不是方小姐那样好脾气的,之前还未嫁人前,没少满城里跑,如今这模样,显然是触怒了沈母,被教训了。
后宅女子,教训人的方式多的是,有的是能让人畏惧却还说不出苦的法子来,看任茯苓这模样,估计被教训的不轻。
只是没想到这沈夫人竟然这样狠心,儿媳妇都还怀着孕呢都舍得下手,女子生产本就是鬼门关,若是惊吓过度到时候出了个什么事……
想到这里,几人的动作都是一顿,又看了看沈母脸上那得意的神色,微微蹙起眉。
这沈夫人不会打的就是这个主意吧,瞧着她那模样,也不像是喜欢任茯苓这个儿媳妇的。
任茯苓安静的坐在一边,对沈母拿自己乖顺来炫耀一事毫无反应,只有垂下眼时,带上了一片恨意。
她恨死这个老虔婆了,可谁让沈家没有她的人,满府都是沈母的人手,沈云倾还被派出去处理扬州那边的生意,短短几个月,硬生生将她磋磨的不che:n-g人形。
她只能暂时忍辱偷生,等到沈云倾回来,再好好地将这几个月吃到的苦头告诉他,让他为她出头。
沈母不知道儿媳妇是怎么想的,正在笑着与几位夫人谈话,突然大门打开,方夫人与方黎澄到了。
她们一个是林大帅妻子,一个是林大帅丈母娘,一出现就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许多想要与林家打好关系的夫人上前攀谈,就算是没上前的夫人们也都对她们报以友善的笑表达敬意。
沈母与方家有仇怨,之前想要讨好被方夫人堵了回来,因此现在也只能站在原地颇有些艳羡的看着那边风光无限的方夫人。
任茯苓也看了过去,只是她的视线却落在了方黎澄身上。
她对方黎澄的印象还停留在那天在街上碰到,那个因为儿子丢了而头发散乱满目慌张的女人上。
在任茯苓心中,方黎澄一向是不如自己的,没有她年轻,没有她漂亮,甚至大字不识,典型的一个旧社会女性。
而现在,方黎澄站在灯光下,身上穿着一身漂亮的旗袍,露出了半截皓白手臂,手腕上戴着一个翡翠手镯,翠绿的颜色更显她的皮肤白嫩。
旗袍一向是贴身的,任茯苓自从身体因为怀孕渐渐发胖之后就再也没穿过了,如今只能眼睁睁瞧着这身旗袍穿在方黎澄身上,将她身体漂亮的曲线展现出来。
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竟是正正好的。
这与任茯苓记忆中的那个方黎澄相差甚远,不光是身材,还有方黎澄那张漂亮自信的面容。
她端着酒杯,正与一位夫人浅笑着谈话,眉宇间满是温婉,让人看了就觉得浑身舒坦。
方黎澄,有这么漂亮吗?
任茯苓几乎要恍惚了。
好在很快,她就坚定下了心神。
光有一张好看的脸有什么用,女人最重要的是内在。
没有内在,就算是嫁给了方大帅,迟早也要被厌弃的。
可现实往往很残酷,任茯苓刚刚安慰完自己,就见着门外又出现了一个人。
与本国不同的高鼻梁和深邃五官很清楚地能看出来,这是外国人。
“是大使馆的密斯特夫人。”
任茯苓听到旁边有人在交谈,商量着要不要去和这位密斯特夫人凑凑近乎。
然后,她亲眼看着这位密斯特夫人进门后四处张望一下,接着看向方黎澄这边,眼睛一亮,三两步走了过来,张开手臂给了她一个拥抱,张口便是意大利语:“方,好久不见,我真想念你。”
“我也是。”
方黎澄落落大方的与她相拥,用着标准的意大利语回答:“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一切还顺利吗?”
“很顺利,一会结束了我们一起喝一杯怎么样?这么久没见到你,我有好多话要跟你说。”
方黎澄有些抱歉的笑笑,“抱歉,今天恐怕不行,我和我的丈夫已经约好了,不如我们明天再约吧?正好明天是花灯节,你还从来没有见过花灯吧?”
密斯特夫人点点头,笑着答应了下来:“好的,我们明天见,不过一会你要为我留出一些时间来,我特地给你带了礼物……”
任茯苓简直是瞠目结舌的看着方黎澄与那位密斯特夫人相谈甚欢。
她是学过一些意大利语的,之前在国外时因为算是从小在那边长大,因此外语说的也很利索,任父曾经想要让她多学习几门外语,毕竟在任父看来他们一家人迟早都是要回国的,现在国内这么乱,多会几种语言如果遇到什么突发情况也不会有坏处。
但任茯苓很排斥学习新语言,试了几次只能作罢。
意大利语就是她怎么都学不会的那种外语,那时虽然学不会,但也勉强会了几句常用话,因此现在,她可以听得出来,方黎澄并不是装模作样,她是真的在用意大利和这位密斯特夫人交谈。
怎么可能。
云倾不是说,方黎澄大字不识,是个根本跟不上时代的旧社会女人吗?
她怎么会说意大利语?
就算是这几个月学的,几个月的时间,就能和人正常交流了吗?
任茯苓悄悄看了眼正在与别人说话的沈母,见她没有注意到自己,选了一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女人,询问她为什么方黎澄会意大利语,是不是嫁给林大帅之后才学的。
“应该不是,林大帅曾经说过,林夫人一直在自学外语,听说会好几国的外语呢。”
好几国……
怎么可能……
任茯苓神情恍惚的坐下,许久都没有回过神来。
其实在现在这个年代,家中有钱本身又有志向的少爷们从小都会学习外语,毕竟现在国家混乱,各个国家的人都经常来往,他们不光学,还学习好几门。
但小姐们一般却不会学,虽然与过去不同了,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还是许多人心中的至理名言。
迟早都要嫁出去的姑娘,不是特别疼女儿的人家根本不会花心思培养。
再加上一些虽然心里疼爱女儿,思想却和以前没什么变化,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因此如任茯苓这样在国外上过学,有着新思想的新时代女性是很少见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一直都沾沾自喜,以此为荣。
可现在,没有留学出国,也没有被从小教导的方黎澄,却自学了好几国外语,甚至还能用外语流利的和人对话。
不可否认,她被打击到了。
尤其是,这个打击她的人是曾经被她鄙夷的旧社会女性。
这场聚会一直持续到了天黑,任茯苓始终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亲眼看着方黎澄如何自信又十分妥帖的与各位夫人交谈,每个与她接触的人,望向她的视线都是满满的善意,与之前看任茯苓时眼底暗藏的鄙夷亦或者是同情完全不同。
聚会结束时,任茯苓看着方黎澄与方夫人一同出了门,回头望了望沈母,咬牙跟着她们出去。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出去,就是想要多看看方黎澄,搞清楚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变化这么大。
等到出了门,任茯苓一眼就看到了那个站在门口的男人。
一身军装长靴,英俊五官,身形挺拔修长,光是站在那,一身的气势就能让人仿佛连呼吸都能一窒。
她怔住,僵硬的站在原地,看着那个男人展颜一笑,大步往这边走来。
“累了吧?”
他握住了方黎澄的手,温声道:“下次这样的聚会不来参加也没关系,反正在金城我是最大的。”
方黎澄抿唇一笑:“我是你夫人,自然也要帮你照料这些事,何况也不是很累,聊聊天,时间过的挺快的,郑哥儿可下学了?”
“下了,先生布置了功课,我接他回来之后便让他先在家里做功课,明天休假,说好了要带他去看花灯的。”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也不嫌累,每天腻腻歪歪的招我这个老太婆的眼。”
方夫人笑着打趣几句,惹得方黎澄脸一红。
林时恒却一脸的坦然:“婶婶说笑了,不与自己的夫人腻歪与谁腻歪。”
他们又笑着说了几句话,三人脸上都是如出一辙的幸福,最后方夫人与女儿上了马车,穿着军装的林大帅骑着马,就走在马车一侧,仿佛是在守护着她们一般。
从头到尾,三人都没有发现挺着大肚子看向这边的任茯苓。
任茯苓看着他们一家人和乐融融的背影,想到贵为大帅的林时恒握住妻子的手温声关怀的场景,脑海中却是自从自己因为怀孕肚子渐渐大起来,脸上也满是斑点,因为婆婆坚持让她补身体好让孩子长好一些而身体臃肿后,沈云倾就不爱和她一起出门了。
就算是出门,也不会像是还未成婚时那样,时时刻刻跟在她身边,就害怕别人看不出来他们是一对。
任茯苓渐渐红了眼。
在看到林时恒是怎么对待妻子后,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心目中的那个良人,其实根本没有他口中说的那样重视自己。
任茯苓醒悟的太晚了。
花灯节当天,沈云倾归来,只是却不是一个人。
他带了个女人回来。
那个女人如同六年前的任茯苓,年轻,漂亮,虽然文学不算出众,家世也没有那么好,可胜在乖巧听话,一来便奉承起了沈母,对着任茯苓冷言冷语甚至颇多折磨的沈母,却对着那个女人好言好语,满眼的喜欢。
任茯苓端着茶过去时,恰好听到沈母带着感叹道:“若是倾哥儿娶的是你该有多好,你这才是正经儿媳妇的样子呢。”
沈云倾也用着遗憾的声音道:“儿子也是这般想的,那时哪里能想到,任茯苓竟然是这样一个易怒又不孝顺母亲的性子呢。”
——“砰!”
她手中的茶水落地。
任茯苓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出沈家的。
沈云倾追了出去,他自从一个胳膊两个腿被打伤之后腿脚就一直不太利索,到了阴天下雨还会发疼,因此跑的很慢,一直跑到了满街都是花灯的地方,正带着烦躁的拧着眉四处寻找,却恰好瞧见了林时恒怀中抱着方郑,笑着将猜灯谜赢下来的花灯递给他的模样。
他笑容宠溺,完全是将这孩子当成了亲生孩子一般对待,他们从他身边路过,沈云倾下意识的藏在了一个大花灯后,生怕自己被林时恒看到又被补上一枪。
正躲着,又听到林时恒在对着小方郑说:“可惜你娘提前约了别人,今天这花灯节,只能我们父子俩逛了,来,还想去哪里玩,爹爹带你去。”
“我还想猜灯谜。”
方郑双眼亮亮的看着灯谜摊子,抱着林时恒的脖子甜腻撒娇:“爹爹,我们猜了灯谜,带些灯笼回去给娘和姥姥吧!”
“好,听我们郑哥儿的。”
男人宠溺的腾出一只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给了摊子老板前,又要了两个灯谜。
他自己没插手,让方郑自己猜。
方郑小小年纪,却很快猜出了答案,那摊子老板立刻一叠声的恭维着,“小少爷真是聪慧,这灯谜可难得很,方才来了好几个读书人都没猜出来呢,日后啊,必成大器。”
被夸奖了。
方郑白嫩的小脸上露出了软软的笑,有些高兴,又有些羞涩,抱住林时恒的脖子乖巧道:“谢谢老伯。”
那摊子老板立刻又说了一通“小少爷真懂礼貌”之类的话。
花灯很快递了过去,因为是靠自己猜灯谜赢回来的,小方郑难得得意了一小会,与林时恒要求自己下来走,昂首挺胸的一手一个花灯率先走在前头。
林时恒今日没穿军装,笑的就像是一个普通父亲,跟随在他身后,小心照看着儿子。
等到他们走后,沈云倾才从大花灯后面冒出了头,望着父子俩的背影,神情满是晦涩与悔意。
那个孩子,竟然这么聪慧吗?
可现在,他已经是别人的孩子了。
而他这个亲生父亲,竟然连见一面都不敢,生怕惹了林时恒那个魔头,被他一枪枪毙。
想到这么聪慧的孩子凭白成了别人家的,沈云倾神情恍惚的走了回去,连任茯苓都不想找了。
第二日,有人找到了昏迷过去的任茯苓,她情绪波动太大,身子又被补过头,这么一被刺激,直接早产了。
那位救了任茯苓的大夫道这是好事,若不然,照着这么补下去,等到足月生产的时候,恐怕下场就是胎儿过大,有很大的几率母子两人都会死掉。
任茯苓听到这个消息后沉默许久,拜托人通知沈家来接孩子后,自己撑着刚刚生产的身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仿佛天理循环,当初她为了上位,让沈云倾与刚刚生产的方黎澄离婚,如今自己也成了方黎澄那样的境遇,不,她比方黎澄还要惨,能够为她撑腰的娘家,已经在她执意嫁给沈云倾时,就放弃她了。
没人在意失踪的任茯苓,就连沈家也是。
沈母本来就不喜欢她,只在乎这个孙子,沈云倾则是有了新欢,对旧爱也就毫不关注了,只是他梦想中与新欢再次结婚的日子还没有到来,一直温顺的新欢就借着沈云倾的信任,骗走了他家中大部分财物,还顺带坑了沈家生意一把。
本就是强n-u之末的沈家,彻底落败,甚至还欠了别人财物。
沈父被刺激的当场归天,沈云倾浑浑噩噩每日只会吃了睡睡了吃,沈母为了养活儿子孙子,只能接了浆洗衣服的活计赚钱。
沈母没能撑太久,在第二年冬天,因为寒气入体又耽误了救治,再加上心情抑郁,永远的闭上了眼。
沈云倾没了母亲养活,只能硬着头皮自己做事,只是他那受过两次枪子的双|腿随着年岁越久,渐渐不中用起来,慢慢的,竟然从走路缓慢变成了彻底的跛子,因为脾气暴躁不能教学生,再加上他不愿意去面对曾经认识的人,只能到了一个偏僻小镇上,靠着替人写书信勉强活着。
他将自己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希望儿子可以如同方郑一样聪慧过人,带着他这个父亲重新回到以前的生活。
只是一直到了这孩子十岁,都还是顽劣不堪,对着他这个成日里只知道喝酒的父亲憎恶不已,在一个冬日,沈云倾寄予厚望的儿子留下一封信后彻底消失。
同年,华国势力统一,林时恒为大总统。
次年,租界收回,其他国家的人渐渐离开华国。
又三年,大总统宣布,华国所有被抢占的地方已经回归祖国。
饱受欺压的华国仿佛从大总统上位后便开了挂,不出二十年,就又重新站在了世界的顶端。
那时,电视机已经算是华国很普遍的电器,沈云倾却攒了许久的钱财买了一个,打开之后,一眼就看到了熟悉的面容。
如今的总统夫人,方黎澄。
她穿着一身漂亮裙装,虽然已经不再是十七八岁的少女,面容却依旧漂亮优雅,眉眼间满是幸福。
方黎澄在华国的人气很高,不光是因为她总统夫人的身份,还因为她是华国著名的作家,她的文笔触动人心,在那个艰难的岁月,一直坚持用文字来支持自己的丈夫,林时恒曾对着媒体说,没有方黎澄,就没有林时恒,足以可见方黎澄对华国的重要性。
方黎澄这次是代表华国出访英国,随行的是方郑。
他年纪轻,却从小耳濡目染,已然是一副成熟模样,神情稳重又带着一些飞扬,显然从没有吃过苦头,被采访时,方郑始终跟在母亲身后小心护着她,望向她的视线中满是濡慕亲近。
沈云倾僵直的看着电视里的画面,口中喝着的酒不知为何就呛咳起来。
他一个人住,呛到了也只能一个人处理,可越是着急,越是咳嗽艰难。
在倒地后,他的一生,如同走马灯一般在面前闪过。
早年被宠着长大,青年肆意妄为,中年凄惨孤独,贫穷无粮,遭人鄙弃,半夜又经常被疼痛惊醒,这下半生,过的就如同惩罚一般。
“咳……”
沈云倾咳出了最后一声,眼睛还死死盯着屏幕,却再也不会合上了。
又过了几十年,退休的总统与总统夫人在睡梦中相继离世,两人一生为华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离世当天,全国降旗默哀,同年代的老人更是痛苦不已,万里相送。
但所有人都承认,这一生,他们相携相知,互相扶持,定然是幸福的。
【叮!任务完成,请宿主脱离世界。】
***
林时恒坐在车上,缓缓睁开了眼。
唔,反派他爹?
这次挺有意思。出错了,请刷新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