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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梦笔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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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也奇怪,往往她说过不久,那些人家都会有人生病,甚至有些一病不起。从记忆中得知,光前身就听到几例。

    久之,周围村子没有人再敢拂逆郭神婆的意思,每到时候都会乖乖把银钱送上。前些日子,郭神婆又来常家湾收取银钱,这具躯体的原主人不知怎地大脑发热,大骂了郭神婆一顿。结果惹来祸害,随后在床上大病一场,直到自己附体。

    真是读书读傻了,常晋忍不住在心中又鄙视一下原本的“自己”。人处于弱势时,没有必要给自己无缘无故树立强大的敌人。

    没有能力解决问题却惹祸上身,那不叫仗义执言,而叫愣头青。

    心里想着事情,常晋慢吞吞走到村口。

    常家沟处在山脚下,不远处就是连绵的青山。和后世地球上不同,这方世界的深山老林尚未经过开发,里边豺狼虎豹众多。在常晋记忆中,老虎夜里进村调走猪羊的事情时有发生。正因为如此,村里几乎家家都养狗。

    一旦有猛兽进村,家家户户犬吠声一片,极为壮观。

    知道大山里危险,常晋并没有贸然进入。自己现在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如果真遇到豺狼虎豹被吃掉,那才叫冤呢。

    初春时节,到处一片荒凉,除脚下浅浅的青草,也没有什么景色可看。

    他在村边转了一圈,扭头朝家中走去。就这几步路,常晋却有些气喘吁吁。一方面是他平时缺乏锻炼,另一方面则因为大病初愈,阳气不足的缘故。

    到家,妹妹刚好从厨房里端着一个粗瓷大碗出来:“哥,你回来的正好,我给你做了碗野菜鸡蛋羹,你快趁热喝了吧?”

    大碗中飘着两个雪白金黄的鸡蛋,再加上几段碧绿的葱花,金黄色的香油……单闻味道,就让人食欲大增。这是正宗的土鸡蛋,营养价值极高,不像前世那些饲料喂养母鸡所产的鸡卵,吃到嘴里味也不对。

    常晋伸手接过来刚要放在嘴边,却发现妹妹在门口眼巴眼望着,悄悄舔了下嘴唇。

    他立刻明白过来,这是小妹特意给自己做的。至于她本人,根本舍不得吃。平时自家有鸡蛋,都积攒起来,然后拿镇上卖掉。

    看到妹妹带着眼馋的目光,蜡黄的脸蛋,常晋有些心痛。小小刚十四五岁,这个年纪在前世地球上还没有上高中呢。那些女孩有吃不完的零食,看不完的漫画,穿不完的衣服。

    而妹妹,这么小年纪却挑起生活重担,“自己”浑浑噩噩的读书,像把头埋在沙堆里的鸵鸟,根本不敢面对现实,一心想要考取功名。

    混账东西,“自己”亏欠的太多了!虽然这些事情都是前身所为,但既然继承了这具躯体,那就要承担起以前种种。

    “小小,我不饿,你自己吃吧?”常晋强忍着饿意把碗推回去。

    “大哥,我不吃,特意给你补身体的”小小懂事的摇摇头。

    推让再三见妹妹始终不接碗筷,常晋无奈开口道:“咱们一人一半吧,我正好尝尝小小的手艺怎么样……”

    妹妹的手艺很不错,鸡蛋羹喝起来清香可口。喝了半碗,肚里总算有点着落,常晋重新坐回窗前翻阅书册。

    “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他看了两页,而后合上书册,心中轻轻一叹:“这原本是西汉戴圣在《礼记·中庸》说的,现在却换成了另外一个人,看来我的确穿越到一个与地球不同的世界。不过这话倒说得好,形容目前的境况很恰当。如今儒学不兴,邪魔外道作祟,的确是亡国之兆。”

    “不过儒学不兴,却是本身出了问题,不能适应世俗的变化,所以才日渐没落的!!”作为后来者,常晋更能以客观的眼光看待事实,而不像大燕王朝那些儒生,整天叫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在这方世界上,道法显圣,人们更崇尚神力武力。如果不是儒学还有些经世之道,恐怕早已经被统治者抛弃了吧。

    这是世俗大势,可惜原本的常晋根本没有看到这一点,一味守在书斋中埋头苦读,以其将来能够金榜题名。

    他没打算再这么死读下去,静静坐在书桌前思索了一炷香时间,这才拿起放在书架上的毛笔。然后又往砚台中倒了些清水,用墨条慢慢研起来。

    一圈,又一圈……要想让墨汁均匀粘稠,研墨就不能马虎。在前世常晋为了生活打拼,哪有心思练习毛笔字,更别说有机会研墨了。

    现在随着墨条在砚台内一圈圈滑动,他竟然变得心平气和。

    最后深吸一口气,提起毛笔蘸墨,手腕动处,三个大字便清晰印在纸上:何为儒?

    这是常晋刚刚心中的困惑,三个字写完,常晋几乎没有停留,接着又在纸上写到:儒者,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几句话在地球上华夏国很出名,几乎是个人都知道。可是现在看着这些句子,常晋哑然失笑。自己连肚子都填不饱,何以平天下,何以为往圣继绝学?

    想到这里,他挥起毛笔把前面几个字涂抹掉。又在后边写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嗯?几个字写完,常晋忽然发现这些字好像比记忆中鲜活了许多,不再那么死板。

    更让他诧异的是脑海中竟然出现了一只毛笔。乌紫色的笔杆,上边雕刻着几朵梅花,笔端毫毛莹莹发亮,泛出几丝玉泽。

    这东西怎么也跟随自己穿越了,而且跑到脑海中?

    常晋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件事情,当时他下班无聊,索性在古玩市场闲逛,无语中从小摊上发现了这支造型独特的毛笔。常晋心见猎奇,就掏钱买了下来。

    哪知刚走出古玩市场,却遭遇车祸。

    他闭上眼睛,仔细琢磨脑袋中那只毛笔,可是看了将近半个时辰也没有弄出名堂。

    无奈,常晋重新提起手中的毛笔。起笔,却发现脑海中那只毛笔随之而动,闪烁着几团白色雾气。

    落笔时,常晋只感觉胸中有股气息在奔腾回流,最后付诸于笔端。他手腕连连挥舞,毛笔在纸上走蛇龙舞,片刻就写出满满的一大张。

    难不成真有梦笔生花一说,看着自己脑海中那只毛笔,他想起华夏历史上的一个典故。

    南朝文学家江淹在被权贵贬黜到浦城当县令时,有一天在浦城郊外漫步,歇宿在一小山上。睡梦中,见神人授他一支闪着五彩的神笔,自此文思如涌,成了一代文章魁首,当时人称为“梦笔生花”。

    后来神笔飞去,江淹的也文采不再。

    心神动处,常晋深吸一口气,再次挥毫。

    一口气尽,几个大字跃然纸上: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光寒十四州!字成,连自己都感觉其中蕴藏着一股莫可名状的杀伐气息。

    看来真是脑袋中这只神笔的功劳,只是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体内。福或者祸……咦,这会儿工夫,笼罩在神笔上的白色烟雾变了,多了一缕赤色,仿佛点燃的香烛,袅袅升起,凝而不散。

    没等常晋打量下去,小小却悄无声息的进来,手中还捧着碗:“大哥,你渴不渴,我给你倒了些水。”

    “哦,谢谢。”常晋伸手接过来。

    “自家人,有什么好谢的。”第一次见哥哥这么客气,常小小有些不好意思。这次哥哥生病好后,总给人怪怪的感觉。

    等她扭头看到白纸上的字迹,啧啧称赞道:“大哥,你的字写得真好!”

    “好在哪里?”常晋打趣道,从记忆中得知,小妹并不识字。

    “反正就是好,怎么好我说不上来,只是有感觉,这字好厉害!”常小小再次开口道。

    听妹妹所言,常晋敏锐发觉脑海中那只毛笔隐藏着很多秘密,或许会让自己的生活发生大改变。可惜他现在却依然过其门而不入,只能等待以后慢慢发觉。

    “小妹,咱们什么时候吃饭?”常晋喝了几口水,发觉肚子更饿。这个饭点,家里差不多该做午饭了吧。

    “离天黑还早着呢,吃什么饭?”没曾想小小脸上带着奇怪的表情反问。

    “什么,晚上……”常晋突然回忆起来。现在是初春,地里没什么活,村里人大都是每家一天吃两顿饭的,只有到农忙时节才会变成一天三顿。

    刚才那碗鸡蛋汤,应该就是妹妹给自己单独做的午饭了。

    这会儿肚子饿的咕噜噜直叫,常晋实在没办法继续读书练字,只好拦住她问道:“小小,家里有什么吃的没?”

    “没有,你想吃的话我给你做?”

    “算了吧”常晋实在不想麻烦妹妹,只能找别的事情分散注意力:“你下午去干什么?”

    “咱们家里粮食没了,我准备到村头挖野菜晚上吃。”

    “我跟你一起去吧”常晋起身道。现在腹内空空,自己根本没有心思看书,不如出去转转,熟悉下周围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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