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云上世界的守墓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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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当我醒来的时候,莉迪娅还在睡着。``这也难怪,她在云潮里独自游荡了三天三夜。我没有吵醒她,悄悄的从床上爬起来。忽然我的目光落在莉迪娅的两柄长剑上,心中猛地一紧,深深的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自责:如果这个女人有什么歪主意,她完全可以趁着我睡着的时候砍下我的脑袋。可我转念一想,我根本就是在完全没有道理的恶意揣度莉迪娅的想法,又不觉羞愧起来。尽管如此,我还是将放在地板上的两把长剑拿走了。
我离开小屋,漫步在自己的坟场里。太阳还未完全升起,昏暗的天幕下,一座座墓碑密密麻麻,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我的祖父,曾祖父和太祖父都埋葬于此,唯有我的父亲葬身云海,连一个墓碑都不曾有。我忽然觉得,独自打理眼前这座古老而庞大的墓园实在是太过辛苦了,也许我也应该为自己寻找一个助手了。当然,我还不到二十岁,有的是时间和精力,因此这事也不必急于一时。需要的时候,我可以随时喊镇子上的那些个老乞丐帮忙,他们大都是退伍老兵,虽说身上往往有点小小的残疾,却也不乏力气。
我忽然听见一阵脚步声。一道人影正在穿过墓园,从远处向我走来。我心中大概知道那是谁,连忙把手上的两把长剑丢在附近一个才挖了一半的墓穴里隐藏起来,然后迎了上去。
正如我所料的,来着是芬克,村里少数喜欢和我说话的年轻人之一。他个子高高瘦瘦的,眼角有一道疤痕,实际比看上去更加强壮。
“芬克,”我说,“你怎么一大早就过来啦?”
“没什么,”芬克说,“云潮结束了,我必须去镇子一趟,就顺道过来看一看。你看上去很匆忙的样子,发生了什么事吗?”
“什么也没有,”我说,“一切都是老样子。村子里有新闻吗?”
“没有,”芬克说,可他忽然犹豫了一下,改了口,“我出发的时候碰见了从棕岚城的信使。附近的几个村子似乎都被云潮淹没了,棕岚城倒是完全没事。信使在云潮外围整整堵了一整天,非常着急。”
“究竟出了什么事?”我皱起眉头。
“也许你不清楚,我们的子爵大人和纳尔斯的伯爵是至交好友,”芬克说,“大人家的小公子出生了,伯爵也准备了贺礼,可负责送礼的人却和礼物一起半途失踪了。”
“也许是遇到了危险,比如强盗和野狼之类的,”我猜测道,“当然,更大的可能是送礼的家伙带着珍贵的礼物逃跑了。”
“我也那么想,”芬克说,“恐怕子爵大人也是。他叫我们看住通往其它的领地的路口很快他会派兵在所有路口都设上临时的岗哨。”
“封锁路口多半来不及,”我确信的说,“犯人一定在云潮发生前就带着礼物逃之夭夭了。”
“那可说不准,”芬克说,“你也知道,在我们这种地方,要找到一个愿意销赃又能付得起大钱的商人可不容易……运气好,犯人浪费了太多时间,然后又被困在云潮里,我们还有机会抓住。”
“有可能。”我说。
“那嫌疑犯是个年轻女人,以前是干雇佣兵的,”芬克说,“信使说她淡金色头发,使双剑,很好辨认。你要是看见她,千万记得回村里说一声,子爵大人悬赏两个金币呢。
“我会的。”我冷静的说。
我送别芬克,陷入了沉思。我非常庆幸,将莉迪娅的双剑偷拿了出来,不然即使她状态不好,我依旧没有十足把握赢她。但真正令我疑惑的是,昨晚她来到我家的时候,并没有任何行李即使她真的已经变卖了纳尔斯伯爵送给子爵大人的礼品,换得的金币也应该有不小的一袋,而她并没有带任何类似的东西。
思前想后,我跳入我隐藏双剑的墓坑中。不管怎样,武器还是拿在手里的时候最安全。这个墓坑的主人患了肺病,从几个月前就是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死,而我也懒得继续为一个活人挖坟,这才让那么一个才开挖了一半的墓坑摆在显眼的地方。
令我大吃一惊的是,墓坑里并不只有我匆匆扔在里面的双剑而已,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只因光线昏暗,又覆盖了一层薄薄的泥土,我最初才没有发现它的存在。我强忍兴奋,把东西从土里取出来那是一个非常结实的鹿皮袋子。我用颤抖的手解开袋子上系着的绳子,借着初升的太阳的光亮,看清了里面的东西:一串白色的珍珠项链,一柄尚未开刃,镶嵌青色珠宝的白银匕首,还有十几枚明晃晃的金币,令我心惊肉跳。
毫无疑问,袋子里就是纳尔斯伯爵赠给子爵大人的礼物了。项链是送给子爵夫人的,匕首是赠给子爵大人的,应该还有一件,给子爵大人刚出生的儿子的大概已经被卖掉了,就是那十几枚金币。我猜想莉迪娅辛苦找到的销赃人一口气付不出足够的金币,她只卖了三件宝物中的一件就不得不往外地赶,结果却不幸被云潮所困,直到今日。她用最后的力气将宝物藏在这里,然后便倒在了我的房间。
我抚摸着那串珍珠项链。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触摸到珍珠。听说在远古时代,包围的大陆的海洋不是由云,而是由水构成的。海水里生存着数不清的鱼类和贝类,那个时代的边民,单单是依靠大海就能获得无尽的财富,包括珍珠。而我们呢?什么都没有。现在,珍珠在世界上是很稀罕的东西,只有那些贵族和富人才玩得起。
这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即使在远古时代,生活在海边的普通人也没有多少能拥有珍珠项链的。不管哪个时代,都有所谓的“上等人”企图垄断一切珍贵而美好的事物,即使白白浪费也不会和人分享。
我把心情从震撼中平静下来,开始思考下一步怎么做。我将放着宝物的袋子系在腰上,把两把剑中的一把背在身后,从墓坑里爬了出来。然后,我看见莉迪娅气冲冲的向我走来。
“那是我的东西,”她愤怒的说,“还给我。”
“很遗憾,”我说,“现在不能还你。我还想多活几天呐。我真该赞赏你的勇气,竟然敢从伯爵大人那里偷东西。”
莉迪娅神色一变:“你知道了?”
我微微点头:“我也是刚刚才听说。子爵大人已经封锁了边境,你逃不掉的。”
莉迪娅咬牙:“你就不怕我一怒之下杀了你?”
“你的体力还没有完全恢复,就凭现在的你,就算拿着剑也杀不了我,”我说,拍了拍手中的剑柄,“何况,现在有武器的人是我。如果你敢往前走一步,我就不客气了。”
莉迪娅死死的瞪着我看:“我猜你没有对别人说起我的事。”
“你说对了,”我说,“子爵大人抠门的很,就算我把你抓住并上缴赃物,也才能得到两个金币。而我腰间就超过十个金币了。”
“你想独吞吗?”
“我还不至于那么贪得无厌,”我说,“一半就够了。当然,是全部的一半。你不是本地人,现在主要路口都被封锁着,没有我的帮助,你根本逃不出去。”
“我看你是没办法独自销赃吧,守墓人。”
“你说的对,”我诚实的说,“在棕岚或纳尔斯销赃已经不现实了。我在棕岚之外根本不认识什么人。”
“我也一样,”莉迪娅说,“不然我就不会冒险留在纳尔斯了。我等了足足五天,才等到想见的家伙,哪想到他拿不出足够的现金。”
“总比我好些,”我说,“你说你留在纳尔斯销赃,却又途径棕岚被困在云潮里,应该是想要到哪个商业发达的北方领地去。我想,你在那边一定还有别的门路。”
“你这个狡猾的混蛋,”莉迪娅恨恨的说,“你真的是守墓人?也许真正的守墓人已经死了,而某个身负命案的雇佣兵假扮成守墓人的样子躲在这里。”
“随便你怎么想,”我说,“接受我的建议是你唯一的选择。否则你只有死路一条。就算你有那么万分之一的机会搞定我,你也逃不出棕岚。”
“跟着你就一定能逃走了?”
“当然,”我自信的说,“每当有新的尸体被葬在这里,我总要和送葬的人说几句话。或许这里埋的都是穷人,但对于这一带,没有比他们更熟悉的。”
莉迪娅没有说话。我紧张的看着她,握着剑柄的手心微微出汗。只要她胆敢做出一点反常举动,我就会立即砍下她的脑袋。
一阵漫长的、令人窒息的沉默。
“好吧,”终于,莉迪娅说道,发出一声颓然的叹息,“我答应你。你带我离开棕岚,等我卖掉宝物,就从总额里分你一半。”
“这很好。”我露出笑容。眼前的女人很年轻,可吓唬她比吓唬那些村里的小贼和醉鬼难多了。
“你很幸运,”莉迪娅疲惫的说,“我不想在无谓的冲突上浪费太多时间。这可能是我作为雇佣兵的最后一笔收入了,一半……也勉强够了。”
我稍稍迟疑。我从莉迪娅身上完全感受不到青春的气息。究竟怎样的经历会让一个年轻女孩变成这幅模样呢?
“果然,你是想最后大赚一笔。”我说,语气却没有刚刚那么强硬了。
“我打算回我的家乡,”莉迪娅说,眼神有些憧憬,“有了这笔钱,我就能很好的在那边安顿下来。”
朝阳的光芒射在莉迪娅满是尘土的脸颊上,她淡紫色的瞳孔仿佛冉冉生辉一般。我忽然意识到,眼前的女孩其实颇为漂亮,只是我之前没有意识到。我的心不由得一软。
“你的愿望一定会实现的。”我说。我下定决心,只要莉迪娅不背叛我,我也不会再主动算计她。
“守墓人我记得你是叫约瑟夫来着,”莉迪娅问道,“你和我遇到过的那些视财如命的家伙不同。我觉得你其实并不十分在意金钱。你有什么事情急着用钱吗?”
“没有。”我说。
“你的家人生了病?还是说你被人骗了,欠了一大笔钱?”
“我说了没有,”我生硬的说,“我确实称不上贪财,但是当钱送上门来的时候,我也不会拒绝,仅此而已。”
我没有对莉迪娅说实话。我很可能要一辈子留在墓园了,但我仍然抓住一切机会偷偷攒钱。我相信莉迪娅不惜一切代价想要回乡的愿望是真实的,因为我也有一个藏在心底的愿望,这个愿望我还没有给任何人说起过。
一年前,几名强盗闯进我的小屋。我把他们都干掉了。没有人知道这事。他们的尸体被悄悄的埋在了墓园的角落里。他们的装备十分简陋,但我从他们每人身上找到了至少一枚金币。从那时开始我就产生了一个想法,这个想法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强烈。
我的父亲葬身云海,多年以来,因在云海边缘工作而不慎掉落云海的人为数不少。我不想再有人遭受这种厄运。若是在云海边缘筑起一面墙,或至少一面栅栏,同样的事便不会发生。对于领主们来说,在漫长的海岸线上修筑栏杆并不困难,但他们宁可把更多的金币用在相互间的交际上,也不会为人们做这事。统治棕岚的子爵大人其实并不算是一个残暴的领主,但他也很难下定决心浪费大量的人力和无力去维护一道边境的栅栏去保护一贫如洗的边民。
领主们做不到的事,就只有由我自己来完成了。我打算用我毕生的精力,为领地修筑一条边栏,以保护那些在岸边工作的人。
或许会有人嘲笑我痴心妄想。在我死后,边栏得不到维护,很快就会废弃。但那又怎么样呢?我至少为人们做了一件实事,而古往今来的棕岚领主都没有做到。对于像我这样默默无闻的守墓人来说,这也是我唯一能做的。我问心无愧。
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没有什么东西是你理应拥有的,但总有些是你应当奉献的。
莉迪娅看着我出神,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赶紧说,“如果你觉得自己休息够了的话,就准备一下,要出发了。”我用眷恋的眼光看了一眼自己的小屋,至少在未来几天内,我要和它暂时作别了。
</strong>当我醒来的时候,莉迪娅还在睡着。``这也难怪,她在云潮里独自游荡了三天三夜。我没有吵醒她,悄悄的从床上爬起来。忽然我的目光落在莉迪娅的两柄长剑上,心中猛地一紧,深深的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自责:如果这个女人有什么歪主意,她完全可以趁着我睡着的时候砍下我的脑袋。可我转念一想,我根本就是在完全没有道理的恶意揣度莉迪娅的想法,又不觉羞愧起来。尽管如此,我还是将放在地板上的两把长剑拿走了。
我离开小屋,漫步在自己的坟场里。太阳还未完全升起,昏暗的天幕下,一座座墓碑密密麻麻,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我的祖父,曾祖父和太祖父都埋葬于此,唯有我的父亲葬身云海,连一个墓碑都不曾有。我忽然觉得,独自打理眼前这座古老而庞大的墓园实在是太过辛苦了,也许我也应该为自己寻找一个助手了。当然,我还不到二十岁,有的是时间和精力,因此这事也不必急于一时。需要的时候,我可以随时喊镇子上的那些个老乞丐帮忙,他们大都是退伍老兵,虽说身上往往有点小小的残疾,却也不乏力气。
我忽然听见一阵脚步声。一道人影正在穿过墓园,从远处向我走来。我心中大概知道那是谁,连忙把手上的两把长剑丢在附近一个才挖了一半的墓穴里隐藏起来,然后迎了上去。
正如我所料的,来着是芬克,村里少数喜欢和我说话的年轻人之一。他个子高高瘦瘦的,眼角有一道疤痕,实际比看上去更加强壮。
“芬克,”我说,“你怎么一大早就过来啦?”
“没什么,”芬克说,“云潮结束了,我必须去镇子一趟,就顺道过来看一看。你看上去很匆忙的样子,发生了什么事吗?”
“什么也没有,”我说,“一切都是老样子。村子里有新闻吗?”
“没有,”芬克说,可他忽然犹豫了一下,改了口,“我出发的时候碰见了从棕岚城的信使。附近的几个村子似乎都被云潮淹没了,棕岚城倒是完全没事。信使在云潮外围整整堵了一整天,非常着急。”
“究竟出了什么事?”我皱起眉头。
“也许你不清楚,我们的子爵大人和纳尔斯的伯爵是至交好友,”芬克说,“大人家的小公子出生了,伯爵也准备了贺礼,可负责送礼的人却和礼物一起半途失踪了。”
“也许是遇到了危险,比如强盗和野狼之类的,”我猜测道,“当然,更大的可能是送礼的家伙带着珍贵的礼物逃跑了。”
“我也那么想,”芬克说,“恐怕子爵大人也是。他叫我们看住通往其它的领地的路口很快他会派兵在所有路口都设上临时的岗哨。”
“封锁路口多半来不及,”我确信的说,“犯人一定在云潮发生前就带着礼物逃之夭夭了。”
“那可说不准,”芬克说,“你也知道,在我们这种地方,要找到一个愿意销赃又能付得起大钱的商人可不容易……运气好,犯人浪费了太多时间,然后又被困在云潮里,我们还有机会抓住。”
“有可能。”我说。
“那嫌疑犯是个年轻女人,以前是干雇佣兵的,”芬克说,“信使说她淡金色头发,使双剑,很好辨认。你要是看见她,千万记得回村里说一声,子爵大人悬赏两个金币呢。
“我会的。”我冷静的说。
我送别芬克,陷入了沉思。我非常庆幸,将莉迪娅的双剑偷拿了出来,不然即使她状态不好,我依旧没有十足把握赢她。但真正令我疑惑的是,昨晚她来到我家的时候,并没有任何行李即使她真的已经变卖了纳尔斯伯爵送给子爵大人的礼品,换得的金币也应该有不小的一袋,而她并没有带任何类似的东西。
思前想后,我跳入我隐藏双剑的墓坑中。不管怎样,武器还是拿在手里的时候最安全。这个墓坑的主人患了肺病,从几个月前就是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死,而我也懒得继续为一个活人挖坟,这才让那么一个才开挖了一半的墓坑摆在显眼的地方。
令我大吃一惊的是,墓坑里并不只有我匆匆扔在里面的双剑而已,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只因光线昏暗,又覆盖了一层薄薄的泥土,我最初才没有发现它的存在。我强忍兴奋,把东西从土里取出来那是一个非常结实的鹿皮袋子。我用颤抖的手解开袋子上系着的绳子,借着初升的太阳的光亮,看清了里面的东西:一串白色的珍珠项链,一柄尚未开刃,镶嵌青色珠宝的白银匕首,还有十几枚明晃晃的金币,令我心惊肉跳。
毫无疑问,袋子里就是纳尔斯伯爵赠给子爵大人的礼物了。项链是送给子爵夫人的,匕首是赠给子爵大人的,应该还有一件,给子爵大人刚出生的儿子的大概已经被卖掉了,就是那十几枚金币。我猜想莉迪娅辛苦找到的销赃人一口气付不出足够的金币,她只卖了三件宝物中的一件就不得不往外地赶,结果却不幸被云潮所困,直到今日。她用最后的力气将宝物藏在这里,然后便倒在了我的房间。
我抚摸着那串珍珠项链。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触摸到珍珠。听说在远古时代,包围的大陆的海洋不是由云,而是由水构成的。海水里生存着数不清的鱼类和贝类,那个时代的边民,单单是依靠大海就能获得无尽的财富,包括珍珠。而我们呢?什么都没有。现在,珍珠在世界上是很稀罕的东西,只有那些贵族和富人才玩得起。
这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即使在远古时代,生活在海边的普通人也没有多少能拥有珍珠项链的。不管哪个时代,都有所谓的“上等人”企图垄断一切珍贵而美好的事物,即使白白浪费也不会和人分享。
我把心情从震撼中平静下来,开始思考下一步怎么做。我将放着宝物的袋子系在腰上,把两把剑中的一把背在身后,从墓坑里爬了出来。然后,我看见莉迪娅气冲冲的向我走来。
“那是我的东西,”她愤怒的说,“还给我。”
“很遗憾,”我说,“现在不能还你。我还想多活几天呐。我真该赞赏你的勇气,竟然敢从伯爵大人那里偷东西。”
莉迪娅神色一变:“你知道了?”
我微微点头:“我也是刚刚才听说。子爵大人已经封锁了边境,你逃不掉的。”
莉迪娅咬牙:“你就不怕我一怒之下杀了你?”
“你的体力还没有完全恢复,就凭现在的你,就算拿着剑也杀不了我,”我说,拍了拍手中的剑柄,“何况,现在有武器的人是我。如果你敢往前走一步,我就不客气了。”
莉迪娅死死的瞪着我看:“我猜你没有对别人说起我的事。”
“你说对了,”我说,“子爵大人抠门的很,就算我把你抓住并上缴赃物,也才能得到两个金币。而我腰间就超过十个金币了。”
“你想独吞吗?”
“我还不至于那么贪得无厌,”我说,“一半就够了。当然,是全部的一半。你不是本地人,现在主要路口都被封锁着,没有我的帮助,你根本逃不出去。”
“我看你是没办法独自销赃吧,守墓人。”
“你说的对,”我诚实的说,“在棕岚或纳尔斯销赃已经不现实了。我在棕岚之外根本不认识什么人。”
“我也一样,”莉迪娅说,“不然我就不会冒险留在纳尔斯了。我等了足足五天,才等到想见的家伙,哪想到他拿不出足够的现金。”
“总比我好些,”我说,“你说你留在纳尔斯销赃,却又途径棕岚被困在云潮里,应该是想要到哪个商业发达的北方领地去。我想,你在那边一定还有别的门路。”
“你这个狡猾的混蛋,”莉迪娅恨恨的说,“你真的是守墓人?也许真正的守墓人已经死了,而某个身负命案的雇佣兵假扮成守墓人的样子躲在这里。”
“随便你怎么想,”我说,“接受我的建议是你唯一的选择。否则你只有死路一条。就算你有那么万分之一的机会搞定我,你也逃不出棕岚。”
“跟着你就一定能逃走了?”
“当然,”我自信的说,“每当有新的尸体被葬在这里,我总要和送葬的人说几句话。或许这里埋的都是穷人,但对于这一带,没有比他们更熟悉的。”
莉迪娅没有说话。我紧张的看着她,握着剑柄的手心微微出汗。只要她胆敢做出一点反常举动,我就会立即砍下她的脑袋。
一阵漫长的、令人窒息的沉默。
“好吧,”终于,莉迪娅说道,发出一声颓然的叹息,“我答应你。你带我离开棕岚,等我卖掉宝物,就从总额里分你一半。”
“这很好。”我露出笑容。眼前的女人很年轻,可吓唬她比吓唬那些村里的小贼和醉鬼难多了。
“你很幸运,”莉迪娅疲惫的说,“我不想在无谓的冲突上浪费太多时间。这可能是我作为雇佣兵的最后一笔收入了,一半……也勉强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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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你是想最后大赚一笔。”我说,语气却没有刚刚那么强硬了。
“我打算回我的家乡,”莉迪娅说,眼神有些憧憬,“有了这笔钱,我就能很好的在那边安顿下来。”
朝阳的光芒射在莉迪娅满是尘土的脸颊上,她淡紫色的瞳孔仿佛冉冉生辉一般。我忽然意识到,眼前的女孩其实颇为漂亮,只是我之前没有意识到。我的心不由得一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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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墓人我记得你是叫约瑟夫来着,”莉迪娅问道,“你和我遇到过的那些视财如命的家伙不同。我觉得你其实并不十分在意金钱。你有什么事情急着用钱吗?”
“没有。”我说。
“你的家人生了病?还是说你被人骗了,欠了一大笔钱?”
“我说了没有,”我生硬的说,“我确实称不上贪财,但是当钱送上门来的时候,我也不会拒绝,仅此而已。”
我没有对莉迪娅说实话。我很可能要一辈子留在墓园了,但我仍然抓住一切机会偷偷攒钱。我相信莉迪娅不惜一切代价想要回乡的愿望是真实的,因为我也有一个藏在心底的愿望,这个愿望我还没有给任何人说起过。
一年前,几名强盗闯进我的小屋。我把他们都干掉了。没有人知道这事。他们的尸体被悄悄的埋在了墓园的角落里。他们的装备十分简陋,但我从他们每人身上找到了至少一枚金币。从那时开始我就产生了一个想法,这个想法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强烈。
我的父亲葬身云海,多年以来,因在云海边缘工作而不慎掉落云海的人为数不少。我不想再有人遭受这种厄运。若是在云海边缘筑起一面墙,或至少一面栅栏,同样的事便不会发生。对于领主们来说,在漫长的海岸线上修筑栏杆并不困难,但他们宁可把更多的金币用在相互间的交际上,也不会为人们做这事。统治棕岚的子爵大人其实并不算是一个残暴的领主,但他也很难下定决心浪费大量的人力和无力去维护一道边境的栅栏去保护一贫如洗的边民。
领主们做不到的事,就只有由我自己来完成了。我打算用我毕生的精力,为领地修筑一条边栏,以保护那些在岸边工作的人。
或许会有人嘲笑我痴心妄想。在我死后,边栏得不到维护,很快就会废弃。但那又怎么样呢?我至少为人们做了一件实事,而古往今来的棕岚领主都没有做到。对于像我这样默默无闻的守墓人来说,这也是我唯一能做的。我问心无愧。
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没有什么东西是你理应拥有的,但总有些是你应当奉献的。
莉迪娅看着我出神,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赶紧说,“如果你觉得自己休息够了的话,就准备一下,要出发了。”我用眷恋的眼光看了一眼自己的小屋,至少在未来几天内,我要和它暂时作别了。